《长沙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了《长沙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从坚持科学选址、确保施工安全、规范住房使用管理、提升监管水平等4个方面对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并要求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考了成都市等省会城市的经验做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代拟了两个管理办法。2022年1月份,书面征求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住建部门的书面意见;2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两个管理办法;3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议,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和部分村镇代表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两个管理办法;3月2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城建处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征求书面意见;3月25日-4月25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上进行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9日,两个管理办法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一)《长沙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竣工、使用与管理、附则和附件等6个部分。
1.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建房农户等在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主要职责。
2.规划与设计。要求农村住房建设选址应符合村庄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可选用通用图集也可委托开展专业设计。
3.施工与竣工。主要是针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全过程提出要求,从强化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全过程公示、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质量安全提醒、严格竣工验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监管要求。
4.使用与管理。主要对规范农村住房用途转变、拆除等行为、改扩建、常态化排查农房安全隐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要求。
5.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日期和其他注意事项。
此外,附件《村民建房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参考文本)》明确了村民主体的农村住房质量安全责任,督促村民积极落实责任、主动参与监督。
(二)《长沙市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包含总则、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竣工资料归档、附则和附件等6个部分。
????1.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建房农户和农村建筑工匠等在农村住房竣工验收方面的主要职责。
2.竣工验收条件。明确了农村住房符合竣工验收的具体条件,以及在开展竣工验收前需要准备和提供的各项具体资料要求。
3.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明确了竣工验收的参与各方和具体程序,需要整改的可以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形成验收记录。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房竣工验收的全程进行监督。
4.竣工资料归档。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一户一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明确了档案包含的资料清单。
5.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日期。
此外,附件为农村房屋竣工验收需要的书面材料样式和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