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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业管理】高中生每天在校学习不得超8小时

来源:三湘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06-24 14:17 字体大小:

当下,“剧场效应”“抢跑文化”“超前学习”现象,在教育领域屡见不鲜。日前,长沙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今后,长沙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规定》指出,要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和高中家庭作业每天分别不超过2小时、3小时。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分别保障其每天10小时、9小时、8小时的睡眠时间。考试不出偏怪考题,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县(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同期进度。不得留作业。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高考成绩即将公布,《规定》指出,将不公开高考成绩排名,不宣传炒作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除国家政策规定外,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严禁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类竞赛活动。

长沙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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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
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