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质量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督导评估的通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督导评估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及区县(市)人社部门根据管理层级于2024年2月至3月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2023年度质量督导评估(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情况。2023年度应参加质量督导评估的市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71家,实际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上报评估资料的62家,未上报评估材料的9家。按照一定比例,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对12家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另有1家为2024年审批设立,无需参与2023年度质量督导评估。
(二)区县(市)情况。2023年度应参加质量督导评估的区县(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115家。另有5家因成立未满一年,未参与2023年度质量督导评估。
??二、评估结果
(一)年度评估检查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60家)
长沙市职业技术学校等160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质量督导评估为合格,可继续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其中市属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58家、区县(市)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年度评估检查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2家)
1.市本级情况。长沙市一度软件教育培训学校、长沙市猿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星城计算机信息学校、长沙市影像时代摄影职业培训中心、长沙姜新根摄影培训中心、长沙市腾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长沙市思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7家机构未上报评估材料,且未将2022年质量督导评估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长沙市海天工贸职业学校(未上报评估资料)、长沙市天工网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家机构在质量督导现场评估中发现存在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安全隐患等问题。根据《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和《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评定上述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不合格,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暂停或终止培训资质。
2.区县(市)情况。长沙芙蓉区蓝途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升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鹏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华瑞展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乐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瑞美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羊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必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浏阳市银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东门乡村振兴学校、宁乡文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沙金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宁乡市新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3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相应区县(市)人社部门评定为不合格。
(三)终止办学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8家)
长沙市国皓食品药品职业培训学校、长沙市谷桥职业培训学校、长沙新青年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长沙市金科人才职业培训学校、长沙市中信软件培训中心、长沙能大职业技术学校6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以上6家机构终止办学资质。另,长沙天星职业培训学校主动申请终止办学。请上述7家培训机构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长沙县贝蒂化妆美容职业培训学校由长沙县人社局自主评定为终止办学资质。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监管。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对质量督导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跟踪整改进度,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切实推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深入贯彻执行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精神,重点围绕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内部管理、树立品牌形象等方面,着力坚持规范办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3、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管理责任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实操安全等责任落实;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各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常规防火检查,每日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凡重大活动或节假日前,须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寄宿制学校要明确夜间巡查人员、巡查部位,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纳入职业培训内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体师生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或安全警示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因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附件:2023年度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督导评估结果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