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于培训,只有具有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才可以收取培训费,培训资格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所收取的费用由物价部门核定。若用人单位违法收取上述费用,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