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建议前,请认真阅读本指南具体内容,并按照要求操作。
一.人民建议征集内容
(一)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中心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
(一)属于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或应当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二)属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事项。
(三)学术理论、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四)重复投递、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
三.建议形式
建议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一事一议,事由清楚,有具体的题目、主题、意见和建议。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等。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建议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建议递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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