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建委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
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4〕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市建委、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建委 市统计局
(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
认真抓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城市建设成绩和现状,对于加强城市建设宏观调控和管理,指导城市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城市建设统计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确保我市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统计人员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要稳定统计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更换统计人员。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建设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不能失真,不能有水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实事求是,不折不扣地贯彻《统计法》,确保统计质量。要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报表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迟报、拒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和指标涵义、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数据。要加强对统计年报数据的评估审核,严格把关,排除干扰统计年报数据的人为因素。
三、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由市建委和各区、县(市)建设局统一汇总,各部门应加强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工作。城市建设统计报表的范围广,情况复杂。同一行业数据既包括建城区,又包括非建城区;既包括系统内,又包括系统外;既包括国有单位投资经营管理的,又包括招商引资或其他单位自主经营管理的。根据这一情况,市直各部门除填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类综合报表外,部分单位还要填报行业报表,具体分工如下: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公用事业类报表(包括报表的填制、收集、审核、汇总。下同),主要包括供、排水系统、燃气系统、公交系统和部分市政系统报表。
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建设用地报表。
市园林局:负责各类园林绿化及风景名胜报表。
市城管局:负责各类市容环境卫生报表。
市财政局: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相关报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转让相关数据。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相关数据。
市建委:负责对上述各单位报表的收集和汇总,负责对各区、县(市)建委(局)的城市建设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汇总,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及建设项目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汇总,负责对报表的综合计算和综合分析工作。
市建委统一组织城市建设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各单位、各市政建设指挥部要按照市建委的要求编制、收集、审核和汇总城市建设统计报表。
四、各区、县(市)统计部门参加城市建设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除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报表外,还要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检查、评估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