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沙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长沙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4〕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因人事异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长沙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晓明
副组长:严凤枝 王献民 李爱诚
肖继红 李久利
成 员:吴俊明 潘胜强 唐增荣
文解亮 刘明章 李再游
罗齐宏 刘景阳 曹田广
江凤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长沙市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办),由李久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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