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首页 > 市政府 > 市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 2004年 > 第17期(总第36期)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4-11 14:53 字体大小: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长政发〔2004〕5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加快发展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是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园林绿化作为社会公益事业,既能有效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优化市民的生存环境,又能提升城市品位和社会形象,直接服务于社会、造福于市民。园林绿化对于改善长沙的投资环境、彰显古城文化、丰富园林景观,促进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园林绿化产业本身还可以通过形成园林花卉产业和市场,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园林绿化和生态保护意识,把园林绿化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切实抓好。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投入上给予保障、用制度保证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园林绿化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积极为园林绿化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135计划”即一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三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五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为近期目标,以山、水、洲、城为框架,以古城文化和湖湘秀美的自然景色为基础,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和保护的力度,全面提高园林绿化艺术水平;加快园林绿化的规模化、专业化、集团化和产业化发展步伐,实现长沙园林经济的振兴,促进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力争2005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的初审,2006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2014年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为实现上述目标,各级要高度重视,按照园林绿化工作的目标要求,制订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积极抓好园林绿化工作。园林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对城区园林绿化进行执法,确保园林绿化建设达标,保护管理措施落实,养护技术规范。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绿化的维护管理,大力推行园林绿化维护的市场化运作,切实抓好城区绿化维护的招标管理,确保道路绿化栽植科学合理、植物生长繁茂;2005、2006两年要重点搞好道路立交桥的立体绿化,有效提高城市绿视率。城市的公共绿地、道路、广场、居住区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与园林绿化建设同步进行,其配套绿化及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园林局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其他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建设必须有市园林局参加审查。连接城乡的公路绿化是贯通城乡的绿色走廊,要将其纳入公路绿化建设的重点,加大投入,

提高档次,力争在两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发改委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建绿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管理、搞好建设

   (一)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总体规划》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要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审定工作,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依规实施。

   (二)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建设。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我市现有园林绿化的法规和规章。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园林局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要按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出台《长沙市城市绿线管制办法》。

   (三)依法依规搞好城市绿化管理。要严格依照国家和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法规要求,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82号令)和市政府有关“三定”职能职责划分的规定,搞好行政审批和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多头审批和越权审批行为,树立良好的政务形象,保护城市绿化成果,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滥伐树木等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公园绿地的管理,始终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特色建园的方针,挖掘公园的历史文化内涵,逐步把公园建成环境优美、各具特色、服务优良的游览休闲处所。要从规划入手加强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城市规划区内的现有绿地(包括自然山地、水体)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规划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性质。任何建设或开发项目在规划选址定点和办理报建手续时,均应按照《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长政发〔2004〕2号)的规定,经市园林局审查同意后,方能办理其他手续。

   (四)加强指导,提高绿化建设水平。市园林局要加强对各区、县(市)园林部门的指导,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监督。要从技术培训、施工指导、工程质量监理、设计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园林科研等多方面入手,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楼盘绿化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搞好自身的园林绿化建设,切实把好各项建设的绿化达标关。林业部门要突出抓好城市环城林带的建设,搞好城市外围绿化。各区、县(市)要把小城镇的绿化建设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农民致富结合起来,与建设生态农业、实施大环境绿化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农村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深化园林改革,带动产业发展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园林绿化建设。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扶植民营企业办公园、建休闲生态农庄、建大型苗木花卉基地等。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要尽快制订推动社会办公园、引导企业建绿地的新办法。各级园林绿化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园林、大产业、大发展”的观念,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坚持园林绿化的事业性、产业性、和公益性的协调统一。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通过深化改革、开拓思路、创新机制,实现园林绿化事业与园林绿化产业的同步发展。不断创新和探索园林绿化维护管理新摸式,大力推行养护管理招标竞争选队伍、末位淘汰促质量的新办法。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加快园林绿化管养队伍的建设,促进“以费养事”良好新格局的形成,用大约两年的时间,实现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共绿地维护水平明显提高。园林绿化部门要从过去事业单位的传统管理模式中走出来,按照“事业属性,企业管理,市场运作,产业发展”的方式,构架“政事分离,事企分离,管养分离”的新模式。要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盘活园林资产,整合资源,把资产变资本、把存量变增量,置换资产,形成实力,逐步把长沙园林做大、做强、做特、做优、做美。

    五、加大投入,创造环境

    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园林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要建立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民间投入为辅的多元投资体系,根据园林事业发展的需要,逐年提高财政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各单位要加大自身对绿化资金的投入,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和“园林式”单位,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爱护绿化的氛围,全面实现绿化达标。对单位绿化建设不达标的,要实行由单位出资,园林部门代为绿化的“委托绿化制度”。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7885
第17期(总第36期)
新闻稿
市政府办公厅
200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