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处、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规划督导处、军民融合规划处、军民融合协调处、指挥与信息化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工程管理与军事设施保护处)、装备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主要职能:
(一)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
(二)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协同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
(三)牵头拟定全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制定。
(四)负责对接落实动员需求,开展全市国防动员潜力资源及装备统计调查核查。
(五)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训练演练。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六)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指导协调全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八)管理人民防空、国防动员相关经费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