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3年1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本批次共有61家企业315人次符合条件,合计补贴金额1771917.88元,其中失业保险部分48849.32元暂不拨付,本次申请拨付金额1723068.5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 ?84907748
长沙市财政局社会保险处 ?88666102
?
附件:
1、长沙市2023年1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2、长沙市2023年1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
?
?
?
2023年7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