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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对湖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6 17:00 字体大小:

长政办复函〔2024〕55号A类

主动公开

长沙市人民政府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6号提案的答复


陈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省会长沙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及加强停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树立“停车也是消费”的观念方面。树立“停车也是消费”的观念,有助于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停车服务的发展,推动停车行业的创新和进步,让公众意识到停车不仅是基本需求,也是支持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市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教育等方式,普及停车消费的概念,并加强对停车服务市场的监管,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停车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方面。一是加强静态交通宣传力度。及时通过省市报刊、广电媒体、公众号等平台,重点报道长沙停车设施建设阶段性成就、重难点区域治理成效和推进智慧停车建设情况,让群众了解政府全力改善停车环境工作。二是倡导文明行车、守法停车。通过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推送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违停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开辟交通违法曝光台,对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大力营造“文明行车、守法停车”的浓厚氛围。

(三)关于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方面。一是加强道路违停执法力度。加大日常管控力度,严查乱停违法行为,采取鹰眼抄牌、电警抓拍、违停拖移等严管措施,对全市371处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和71条停车泊位路段进行严格管控,严查违停行为。通过交管12123平台的告知功能,已累计向违法停车车主发送提醒信息数万条,提示车辆第一时间驶离违停路段。同时,安排专职泊位管理人员,进行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劝导等工作,合力推动城市动静态交通协同发展。二是加强背街小巷治理力度。印发《2024年停车乱象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长城管政发〔2024〕7号),突出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及支路街巷停车乱象,规范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车秩序,持续推进重点线路、重点区域示范创建,积极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此外,对机动车违停治理,采取宣传劝导、设置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抄牌处罚、锁车拖车等方法手段,取得较好效果。

(四)关于以发展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场为补充方面。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根据《长沙市停车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该规划目前已完成送审成果。该规划提出停车设施发展目标是形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设施为补充、与道路和公交设施相协调的停车设施体系该规划在停车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对公共停车设施进行了定量定点布局规划,在主城区范围内共布局1877处路外公共停车场,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二是强化整体统筹。为进一步构建有序停车环境,不断挖掘停车资源,多措并举全力破解城市“停车难”困境,印发《长沙市停车设施发展三年达标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充分利用好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桥下空间等现有场地新增或改建停车设施。2023年至2025年间,按照每年完成不低于35个停车难重点区域治理,每年不低于15万个停车位的增幅目标。科学施划路内泊位,2023年至2025年间,城区计划新增路内泊位10000个。三是挖掘停车资源。目前已运营泊位4.3万个,平均泊位周转率达5.23/泊位/日,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主“短停快走”,为更多的市民提供临停需求。同时,新增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20余个,累计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有效解决岳麓山风景区、省儿童医院、湘雅医院、马栏山文创园、老旧社区等区域停车难问题,为区域停车设施供给、停车管理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五)关于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方面。《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29号)明确提出:坚持“统分结合、市区共建、政企联动”原则,充分调动市区两级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或PPP等模式积极参与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创新投资模式、拓展融资渠道等方面,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六)关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收费办法方面。一是合理制定标准。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路边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23〕97号),对停车收费政策进行优化,全市道路收费标准总体下调,总量降低,限价下调。二是细分收费类别。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21〕69号)第七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八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室内高于室外、长时间高于短时间、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差别价格政策。实现不同停车场、不同区域收费类别细分,更符合市场需求。三是设定收费上限。目前,我市城区执行政府指导价公共停车场24小时最高限价为50元,城区干道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为70元。对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采取计时收费方式,以15分钟为一个收费计时单位,设置初衷是为解决市民接送孩子上下学、看病、办事等临停问题。通过价格杠杆作用,解决车主短停快走需求,不鼓励长时间停放,从而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有效提升泊位利用率及周转率,实现全市路内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停车难问题。

(七)关于推动停车的产业化发展方面。一是出台政策激励。印发《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29号)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拉长停车产业链条,大力拓展停车经济、数字经济和共享经济。在不影响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允许有条件的停车场提供洗车、保养、汽配销售、无人超市等增值服务。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停车场建设中,进一步发展停车产业链条。二是指导协会发展。指导停车产业协会研究、制定停车行业标准,推动停车行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协会在停车产业市场运转中的协调作用,进一步提升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长沙市停车设施发展三年达标工作方案,继续推进长沙市停车治理工作,优化停车供给结构,开展重点区域治理,创新停车共治模式,推进智慧停车建设,科学调控停车需求。二是推进停车管理规范。针对车位缺口大、出行“停车难”、车辆随意停等问题,优化顶层规划设计,完善停车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机动车停车条例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停车管理法律支撑,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构建和维护机动车停车秩序。三是强化停车秩序管理。通过加强违停执法力度的方式使规范停车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于拒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多排停放等恶性违停事件,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违规停车行为的联合打击态势,强化对违规停车行为的管控力度,从而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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