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湖南各级法院集中宣判5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首页 > 市政府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已归档) > 要闻

湖南各级法院集中宣判5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时间:2019-10-18 13:04 字体大小:
  利用负面舆情“敲竹杠” 网络名人锒铛入狱

  湖南各级法院集中宣判5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80人获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已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23亿元

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暴力传销团伙。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钟建林 摄影报道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王蔡雨

  扫黑除恶风雷激荡,一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10月15日,湖南各级法院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第十次集中宣判,5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280名犯罪分子获刑。

  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介绍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的工作情况。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南各级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和“保护伞”,对1021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重刑率远高于同期刑事案件。法院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23亿元。

  横行解放西路的“小霸王”后悔了

  一年前,灯红酒绿的解放西路,横行着一伙“小霸王”。他们“不给钱就砍人”,嚣张至极。出来混,总是要还的。15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肖某文、孟某威犯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任某、伍某基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4年,并处以罚款6000元到12000元。

  肖某文、孟某威、任某、伍某基都只有十八九岁,小学、初中文化,无业。他们与各类朋友混在一起,流连于酒吧、KTV。没有钱花怎么办?挑事、抢劫。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肖某文、任某、黄某甲等人纠集被告人孟某威、伍某基等人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天心区解放西路一带多次抢劫、寻衅滋事。

  有一段时间,他们疯狂犯案,就像“上班打卡一样”。2018年11月24日凌晨,由被告人任某提议,被告人肖某文、李某乙(另案处理)为主配合,并纠集被告人孟某威、伍某基、黄某乙、田某某、张某某、“磊磊”等人,在解放西路附近伺机寻找目标抢劫。经过商量,被告人孟某威、黄某乙在解放西路猴子酒吧找到被害人石某等3人并故意引发矛盾,然后共同对石某等3人进行拖拽和拦截。被告人任某与肖某文、李某乙先后通过二维码套现、消费支付等方式,抢得石某6025元。

  11月25日,被告人孟某威伙同黄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他人的纠集下,在解放西路黄兴铜像附近打架,并将路过此处的被害人乐某砍伤。经鉴定,乐某右前臂、右背部、左眼受轻微伤。

  11月26日凌晨,被告人孟某威伙同黄某乙(另案处理)等人在他人的纠集下,参与在天心区太平街巷内拦截被害人龙某,并以“不给钱就砍人”相威胁,抢走一台价值2679元的手机。

  自2018年初以来,被告人肖某文多次伙同潘某某、黄某甲一起纠集、组织他人在天心区等多地多次携带刀具帮人撑场面、“了难”、恐吓他人,事后分发给参与者一定报酬,并从中获利。2018年11月27日,被告人肖某文、任某、孟某威、伍某基被公安机关抓获。

  15日,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面对法官,他们后悔道:“自己年纪小,没读什么书,对不起家人,自己很难受。”

  暴力传销团伙7人获刑,最高16年

  15日上午,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暴力传销团伙卢某军、李某生等7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

  2017年以来,被告人卢某军受其上线人员安排,在长沙市多地以“天津天狮集团”的名义从事传销及相关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树形”组织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由大经理、经理、大主任、主任等层级构成,卢某军为经理,李某生为大主任,崔某蕾等人为主任。主任负责直接管理窝点,李某生作为大主任负责各个窝点的全面管理,并向经理卢某军报告工作。他们通过抢劫、非法拘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间,崔某蕾、张某斌、王某曲、李某抽、张某明等人根据卢某军、李某生的安排、授意,按照上述犯罪集团模式,实施抢劫和非法拘禁。其中,卢某军、李某生参与抢劫作案48次,抢劫金额40多万元;崔某蕾参与抢劫作案7次,抢劫金额4万多元;张某斌参与抢劫作案7次,抢劫金额2万多元;王某曲参与抢劫作案1次,抢劫金额7万元;李某抽参与抢劫作案2次,抢劫金额5600元;张某明参与抢劫作案1次,抢劫金额2000余元。卢某军、李某生、崔某蕾还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其中,卢某军、李某生参与非法拘禁他人10次。

  芙蓉区人民法院以卢某军、李某生等7名被告人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6万元不等罚金。

  “围观”负面舆情勒索钱财,主犯被判刑

  “围观改变中国”这句话曾被广泛提及,围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进步。然而,以“围观”来实施敲诈勒索,那就是犯罪了。

  利用企业出于维护形象,害怕被报道负面新闻的心理,浏阳一网民伙同他人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围观”,多次以软暴力手段,向涉事企业勒索钱财。15日上午,在网络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浏阳网民邝某某,因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55岁的邝某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在网上发表作品较多,渐渐地在网上积累了一定的名气,并与同样在网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林某某(已判决)等人交往甚密。

  林某某敲诈勒索案案发后,警方通过深挖案情,嫌疑人邝某某进入了警方视线。今年4月16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警方将邝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邝某某如实供述了伙同林某某等网友,通过“围观”涉事企业负面舆情的方式,先后敲诈勒索两家花炮企业的犯罪事实。其中,邝某某参与作案两次,涉案金额9000元。

  自2015年来,林某某与邝某某、张某某(已判决)、胡某某(已判决)、周某(已判决)经常纠集在一起,凭借他们在网络上有一定知名度,并利用企业、单位、个人出于维护形象,害怕被报道负面新闻的心理,或者寻求删帖的心理,多次在浏阳市各地以软暴力或威胁手段,从中勒索钱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邝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主犯,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了爬坡攻坚的新阶段。进入审判阶段的黑恶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各类新型黑恶犯罪案件不断显现,对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提出了新的挑战。全省法院要紧盯重点领域、新型领域,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参与源头治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

  为此,湖南省高院在刑事审判、立案、执行、审监部门成立6个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各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均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对口负责黑恶犯罪案件的办理。该院遴选19名业务骨干、延请17名专家学者组成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和审判咨询专家库,为新型黑恶犯罪案件审判提供智力支持;举办了3期培训班,编印28万字的办案手册,选编14个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为统一裁判标准尺度提供指引,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星城夜谈

  砸碎黑恶势力的幻想

  袁云才

  一次集中宣判,全省有56件案件的280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被判刑。这一记法律的铁拳,来得及时而猛烈,狠狠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砸碎了他们或多或少存在的某些幻想。

  在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黑恶势力一般会幻想些什么呢?在东窗事发之前,他们往往认为隐藏较深,或者有关系网,能逃避法律打击;在进了“笼子”之后,又因法律意识淡薄,常幻想会得到从轻发落。可是,他们想错了!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公安机关在掘地三尺挖黑恶,而且法院系统的“法律仗”也打得毫不含糊,该入刑的一律入刑,该重判的依法重判。比如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传销,过去有关部门常常当作经济纠纷,将团伙成员教育一顿、驱散了事,可这回在芙蓉区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例中,一个暴力传销团伙有7人被认定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这样的判决,可谓罚当其罪,不留死角。

  黑恶势力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团伙的地方,就在于它有更强的组织性,有经济基础,有的可能还存在“保护伞”。正因如此,其逃避法律打击的侥幸心理往往更强。只有时刻举起铁拳重拳,织密法律的天网,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不给它留任何死角,不让它存丝毫幻想,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各类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防其死灰复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
湖南各级法院集中宣判5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45555
要闻
新闻稿
长沙晚报
市政府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