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撤回《浏阳至江背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的复函
湖南省茶江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29日受理你公司《浏阳至江背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并进行受理公示。你公司因建设内容中临时工程的布置发生变动,相应需要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请求撤回行政审批申请,并于2024年2月2日向我局出具《关于申请退回<浏阳至江背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公司撤回《浏阳至江背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你公司在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在项目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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