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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1-21 11:05:36来源: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七)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2006年11月29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湖南地区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统字〔2006〕164号)文件精神,设立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正处级派出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

(一)主要职责

我队的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6、在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领导下完成统计调查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7、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人事、财务工作;

8、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协助总队管理指导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9、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10、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中央垂管单位,国家统计局核定事业编制45个。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处、执法监督处、产业调查处、住户调查处、价格调查处、劳动力调查处、专项调查处八个业务处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由于我单位属中央垂管单位,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我单位在长沙市本级财政支出均为项目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71.8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较2019年增加9.9万元,增加1.76%,主要原因为新增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71.86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专项统计业务526.86万元,统计抽样调查45万元)。支出预算较2019年增加9.9万元,增加1.76%,主要原因为新增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86万元,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由于我单位属中央垂管单位,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我单位在长沙市本级财政支出均为项目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71.86万元,主要指单位为完成各专项统计业务、统计抽样调查或统计调查工作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统计业务526.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统计调查、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综治公众评价指标考核、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房地产价格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统计抽样调查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畜禽监测调查。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由于我单位属中央垂管单位,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我单位在长沙市本级财政支出均为项目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我队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较 2019年度的 13万元减少了5万元,具体为接待费用减少3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主要因为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我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进行了压缩。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更新车辆,未安排更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571.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主要为调查项目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15.7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费。

(七)2020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571.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均为调查项目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516.56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15.7万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八)绩效目标和自评情况说明

1、2020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项目支出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20年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63.86万元,分别为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173.36万元、统计调查工作155.5万元、综治公众评价指标考核专项60万元、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75万元;各项目具体项目基本情况、总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细见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对资金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自评得分为96分。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评审情况的通报》,我单位2019年度市直部门资金绩效自评审核评分为92.5分,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队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统计调查中心工作发展。

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长沙调查队2019年度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为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和统计调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总额348.9万元。我单位在2018年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和单位统计调查工作,预算申报细化,执行到位,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调查任务完成较好。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我单位报告分数为82.7分,等级为“良”。通过开展各项绩效工作,我单位进一步推进了内部控制建设,增强了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效提升了财务管理整体水平。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件)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