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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06-30 10:33:41来源:市应急局办公室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2021年度人员编制91人, 在职人员82人(行政及参公人员5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2人、工勤人员2人),局本级内设机构16个,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综合减灾救灾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机关党委。下设二级机构长沙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1年度人员编制15人,在职人员10人)与长沙市应急事务中心(2021年度人员编制12人,在职人员12人)。

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等

2021年局机关整体支出预算总额393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62.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75.98万元;年度调整预算增加99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5.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12.65万元;实际支出493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37万元,项目支出2388.63万元,实际支出和调整后的预算金额一致。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是业务工作项目,包括灾害风险防治、安全监管、其他应急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和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项目,费用支出致力于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以防为主,正确处理好“防”和“救”的关系,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在应急能力提升方面,签订长株潭一体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框架协议;完成市应急救援(铜官)基地一期建设,推进航空救援基地“空地一体”应急能力建设,联合组建长沙市首个空中120站点,全方位提升应急救援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乡镇(街道)达标率达8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

2021年局机关基本支出预算2362.13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2547.37万元,实际支出2547.37万元。实际支出与调整后预算支出金额一致,基本支出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作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等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万元)

资金项目名称

调整预算资金

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

2547.37

2547.37

(1)工资福利支出

2222.72?

2222.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33.93?

233.9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0.72

90.72

2.基本支出的资金管理情况

(1)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整体情况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局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执行,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2)机关“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54.80万元,实际总支出16.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度未采购新车),公务车辆运行费支出15.1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73万元,无公款出国(境)费支出。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1年局机关项目支出调整预算2388.63万元,实际项目支出2388.63万元。

2.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83.13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1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机关运行;灾害风险防治455.9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及举报奖励;安全监管27.4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整治行动;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681.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装备救灾物资采购、各类奖励金、应急预备金、应急救援航空业务航时费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等方面;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9.8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防汛救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3.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局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资金,重大开支由局党委集体开会研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大型宣教活动策划及执行项目、应急管理工作专项等项目的招标信息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对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信息等依法公开。机关纪委对招标代理机构或询价单位选取等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项目资金,对重点项目建立项目跟踪监督机制,未发生跨项目用款、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严格按照《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11〕1号)和《长沙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资产配置管理规定》(长财资产〔2014〕2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年末局机关固定资产净值284.74万元,现有车辆9台。车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送修送检、维护调拨,用车必须经处室分管局领导审批。其他资产由专人登记保管,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坚强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聚焦“三坚决两确保”奋斗目标,按照“一体两翼”工作思路,紧盯“三基四大”,推广“一会三卡”,持续压实各方责任,强力整治各类乱象,全市安全形势基本平稳,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长沙市荣获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我局被评为“全国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暨学报用报先进单位”,长沙市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五级视频建设、安责险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事故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和“一会三卡”模式获省厅专题推广,派遣19支队伍救援队伍支援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获得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以及郑州市防汛办的高度肯定。2021年我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强化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

深化试点互联网+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隐患。开展长沙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排查重大隐患100处,隐患整改84处,整改率84%。,瞄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要求,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落实安委办牵头抓总责任,发挥好专班日常调度安排、跟踪督办作用,在“长、常”上下功夫,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问题能整改。

2.提升了监管执法水平

重拳开展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季度、半年度)考核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案竞赛活动。检查企业124家、142次,下达责令期限整改文书94份,发现问题隐患406条,责令7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复查100次,立案处罚34家,罚款金额209.32万元。全面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实现重点单位年度执法全覆盖。

3.推进了企业安全意识提升

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提质改造,对3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风险防控和预警系统试点。实施矿山依法整治行动,注销83家企业采矿权。完成浏阳危化仓储基地项目的相关整改。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切实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

4.加强了应急机制建设

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职能,健全风险预判、预警、预防体系,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召开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会商与专题调度会50余次,发布各类预警短信、微信15万余条。全年开展各类综合性应急演练3598场次,参演人数36.76万人,观摩人数40.53万人。推进全市应急指挥信息建设,整合民间优质应急救援资源,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在全国率先推动长沙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5.提升了灾害应对能力

推进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组织区县(市)、市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班。对全市水库、水电站等涉河涉堤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敦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了安全度汛。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严抓野外火源管控,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风险。切实提高了救灾物资调运效率。扎实开展灾后救助工作。

6.做好了全民安全意识动态宣传

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应急管理的人民防线。开展防灾减灾日的宣教活动,进行了10场全程网络大直播,影响群众众多。岗位培训280班次20935人,实操考核11283人。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成校园消防科普教育馆13个,整合资源,强化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18万元,购买公务车1辆,但是2021年度未采购新车,由机关事务局调剂1台公务车辆至我局使用。

二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为5万元,实际支出数是0元。

三是年度预算执行率虽然较高,但预算执行进度偏慢。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及可执行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根据深化职能部门改革的实际情况,继续修订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晰职责,明细核算等各项财务管理要求,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强化内部监管,筑牢制度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调度,年初细化项目支出进度目标,压实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对部门整体支出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经费支出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