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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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0-01-21 11:24:21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   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政策标准、行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及市容环卫附属设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道路路名牌的代建代管。

5.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参与城乡绿化规划的编制(包括城乡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绿线规划等);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及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的指导、监督、考核。

6. 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交通设施专业行政执法,统筹实施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专业行政执法;牵头组织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7. 负责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工程建设。

8. 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相关的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9. 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燃气热力行业服务标准并督促实施;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10.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宣传推广和技术引进。

11. 负责开放式物业服务管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12. 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牵头组织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13. 负责城市桥梁隧道、园林绿化、燃气热力运营、大型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20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规划发展处、督办处、基层指导和考核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公共设施管理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市容秩序监管处、户外广告和亮化管理处、燃气热力管理处、科技信息处、宣传教育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纳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含本级)12比上年增加3个预算单位。

包括

1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2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3、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

4、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5、长沙市城市管理维护质量监督中心

6、长沙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事务中心(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7、长沙市环卫机械研究开发中心

8、长沙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

9、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

10、长沙市园林科学科研所(长沙市园林设计院)

11、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12、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第三部分: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长办【201967号《关于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城管局(本级)职责调整,划入原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承担的桥梁隧道、燃气热力管理职责,在职人员3名。划入原市园林管理局承担的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行政管理职责,在职人员17名,离退休人员42名。划入原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所属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长沙市园林科学研究所(长沙市园林设计院)、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四部分: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预算171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3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44.9万元。收入较去年同口径增加6691.43万元,主要是新增局属单位长沙市园林科学科研所(长沙市园林设计院)、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二)支出预算,2020年预算171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175.3万元。支出较去年同口径增加6691.43万元,主要是新增局属单位长沙市园林科学科研所(长沙市园林设计院)、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7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488.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686.8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机关专项经费232.06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垃圾展示馆运营、临聘企业军转干部、小城镇管理、文明创建、市城管委工作经费等方面;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专项经费598.1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设施维护经费(事故理赔)、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费、办公场地运行维护经费;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事务中心专项经费4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垃圾综合处理公共开放活动经费、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场周边环境检测等方面;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专项经费451.6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监督考核专项、市民随手拍奖励经费城管信息系统运行电费、数字城管硬件服务、物业管理费、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座席员劳务服务等方面;市渣土事务中心专项经费514.23万元,主要用于扬尘治理管理经费、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微信平台运行及奖励经费、大楼运行经费等方面;市城市管理维护质量监督中心专项经费18.7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城市维护质量督查专项等方面;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专项经费73.92万元,主要用于燃气行业监管经费燃气安全宣传经费办公场地运行、政府储备气存储费、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专项经费166.06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具检测费用;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专项经费1588.05万元,主要用于安保服务外包、人员经费缺口、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经费、维护用水电费、夜间亮化维护费、保洁服务外包费、绿化维护服务外包费等方面。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市渣土事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7.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9.37万元,增加比例16.18%,主要是我局与园林局合并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费99.58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177.8万元(城管预算数为147.7万元;园林划入单位预算数为30.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5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政府采购情况

2020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6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83.1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17.4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171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8.46万元,部门项目3686.8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共计36个项目,涉及项目(50万以上)15个支出金额2595.81万元,其中:市城管委工作经费80万元; 小城镇管理经费100万元;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费171.85万元;办公场地运行维护费65.29万元;交通设施事故理赔维护经费361万元;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座席员劳务经费309.33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经费120万元;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344.23万元;燃气具检测费166.06万元;烈士公园部门绩效项目支:878.05万元(其中:安保服务外包费107万元、维护用水电费128.45万元、夜间亮化维护费193.6万元、保洁服务外包255.3万元、绿化维护服务外包193.7万元)。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公开的表格:

1、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备注:上述表格中,因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无数据。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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