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
(二)机构设置
烈士公园管理处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园林科、经营管理科、文物保护科、行政科、保卫科、财务科、人事宣教科,均为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科长(主任)9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长(副主任)16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63.11万元,上升42.62%。主要是根据长府阅【2021】41号关于湖南烈士公园提质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将财评中心核定的正常运转维护费用中部分资金缺口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6,90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9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63.11万元,上升42.62%。主要是根据长府阅【2021】41号关于湖南烈士公园提质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将财评中心核定的正常运转维护费用中部分资金缺口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90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90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5,4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46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463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内的保安、保洁、园林绿化维护、花卉购买、园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资产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由于本年度与上年度均只有公车办核定的公务车运行费,故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4.4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8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00.5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1万元,项目支出1,463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