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2 14:25:00来源: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
?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概况
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属市委管理的群团组织机构,参公事业单位。
(一)职责职能
1、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传播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和先进人口文化;
2、组织和动员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自觉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3、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举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项目,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部分实际困难;
4、收集、反映育龄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和保障生殖健康中的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内设综合部和业务
指导部2个处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协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经常性业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4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2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7.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4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7.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7.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46.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12.86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1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1.0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活动经费71.08万元,用于协会基层工作指导调研、典型配置补助、主题宣传活动、会议表彰等。计划生育“三结合”30万元,用于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种植、养殖业,资金由当地计划生育协会管理,实现小额到户、推动发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长沙市计生协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幅为3.66%。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也与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内容为:2019计生协理事会议,人数90人,预算1.2万元。2019计生协工作会议,人数50人,预算0.8万元;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内容为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班,人数110人,预算4万元。基层协会能力建设培训班 ,人数180人,预算6万元。拟举办“5.29”会员活动日,预算15万元。基层群众自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经费预算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有车辆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为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为0。
(六)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系统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4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3万元,项目支出101.0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1.08万元,其中:协会活动经费71.08万元,计划生育“三结合”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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