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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7 10:46:51来源:市地震局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法律授权综合管理长沙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市辖区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市政府制订地震应急反应预案;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合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监督指导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重建计划的制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减灾意识;指导县(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地震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震害防御处(法规处)、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地震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地震局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8.8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2万元,增长7.53%,主要是2018年调入职工1名,新增职工1名,增加了相关基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47%;项目支出83.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5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办公费:6.09万元,占比3.40%。

印刷费:0.88万元,占比0.49%。

水电费:10.41万元,占比5.82%。

邮电费:1.30万元,占比0.73%。

物业管理费:8.80万元,占比4.92%。

差旅费:6.16万元,占比3.44%。

维修(护)费:0.13万元,占比0.07%。

会议费:0.41万元,占比0.23%。

培训费:2.60万元,占比1.45%。

专用材料费:1.48万元,占比0.83%。

劳务费:3.30万元,占比1.8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占比1.40%。

其他交通费用:1.15万元,占比0.64%。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6万元,占比12.45%。

资本性支出类:

办公设备购置:3.85万元,占比2.15%。

专用设备购置:10.13万元,占比5.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退休费:32.09万元,占比17.94%。

工资福利支出类:

奖金:63.65万元,占比35.59%。

津贴补贴:1.68万元,占比0.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8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2万元,增长7.53%,主要是2018年调入职工1名,新增职工1名,增加了相关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2万元,增长1.43%。主要是2018年调入职工1名,新增职工1名,增加了相关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办公费:6.09万元,占比3.40%。

印刷费:0.88万元,占比0.49%。

水电费:10.41万元,占比5.82%。

邮电费:1.30万元,占比0.73%。

物业管理费:8.80万元,占比4.92%。

差旅费:6.16万元,占比3.44%。

维修(护)费:0.13万元,占比0.07%。

会议费:0.41万元,占比0.23%。

培训费:2.60万元,占比1.45%。

专用材料费:1.48万元,占比0.83%。

劳务费:3.30万元,占比1.8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占比1.40%。

其他交通费用:1.15万元,占比0.64%。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6万元,占比12.45%。

资本性支出类:

办公设备购置:3.85万元,占比2.15%。

专用设备购置:10.13万元,占比5.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退休费:32.09万元,占比17.94%。

工资福利支出类:

奖金:63.65万元,占比35.59%。

津贴补贴:1.68万元,占比0.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在决算中没有体现的原因是从财政直接划拨:1.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社区补助,创建市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以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2.芙蓉区素质教育基地地震宣传设备运维费、长郡月亮岛中学和仰天湖中建小学地震应急演练补助以及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协办全省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竞赛补助等。具体科目编码为2200404地震监测和2200406地震灾害预防。拨付金额没有纳入决算范围。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9.75万元,支出决算为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化,属于正常浮动范围。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

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8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财政直接划拨基地运维费、应急演练和知识竞赛补助等。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在决算中没有体现的原因是:该项为示范点创建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到相关单位,不在决算中体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7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金;无日常公用经费。

具体人员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32.0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63.65万元。

(四舍五入,存在0.01的误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及人数0次,对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0万元,运行费支出2.5万元,主要是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0次及人数0人。对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7%,主要是2018年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基本支出95.73万元,用于发放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文明城市奖和绩效考核奖,基本支出中没有“三公”经费开支。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226.75万元,支出178.85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用于机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三公经费、物业管理费、采购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等。除上述费用在决算中体现,还有从财政直接划拨的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农居创建经费,对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维修维护款等。执行《长沙市地震局财务管理办法》(长震发〔2016〕24号)。

长沙市地震局2018年没有专项资金,也没有需要招投标、调整项目。竣工验收的合同、协议包括:地震应急包、防灾减灾日宣传之全媒体大直播节目录制、微信公众号运维、门户网站运维、气氡仪采购、办公楼外墙清洗、防震减灾普法微信有奖答题活动服务、零星维修维护、大爱无疆防震减灾科普宣教、蓝天救援队应急演练和科普宣传活动、台站标准化改造设计服务等。

2018年资产配置:采购台式电脑7台均价5499元,采购消毒柜1台价值6280元。补录2008年购入的金杯牌小型客车辆,价值135000元。

资产管理:所有资产由资产人员统一管理、会计验收,做好出入库流程,责任层层落实。

资产处置:2018年报废通用设备38件,原值176148元,报废专用设备1件,原值1860元。

制度建设和管理措施:参照执行湘震发[2016]116号《湖南省地震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绩效目标:

(1)召开长沙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

(2)推进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实施,开展长沙市地震断层探测或长沙抗震性能普查调研论证。

(3)联合民政、气象、应急办等部门推进合力防灾减灾救灾,开展示范城市创建前期工作。

(4)推进地震监测台网改造升级,完成地震虚拟台网建设。

(5)加强地震预测研究。

(6)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相关建设任务。

(7)配合推进浏阳地磁台建设。

(8)开展地震流动观测。

(9)加强地震科技工作,年内申报1-2项课题。

(10)做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传贯彻工作。

(11)发挥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危房改造工作当中落实有关抗震措施和应急避险要求。

(12)做好地铁1号线北延等重大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

(13)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4)妥善处置突发地震事件和舆情,正确引导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注。

(15)强化和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做好地震现场工作。

(16)做好应急平台管理维护和值班工作。

(17)加大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力度。

(18)做好汶川地震十周年宣传活动,重点指导示范学校、社区开展5.12特色宣传活动和应急演练。防灾减灾周期间,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示范性演练。

(19)利用“长沙地震公众服务”官方微信,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20)指导和做好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防震减灾教育馆等3个科普基地运维工作。

(21)举办防震减灾示范校骨干教师培训,提升学校防震减灾能力

(22)指导区县市工作,明确年度目标责任。

(23)联合教育局做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创建10所左右市级示范校,争创省级、国家级示范校。

(24)联合民政局做好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创建5个左右市级示范社区,争创省级、国家级示范社区,积极推进示范村镇创建。

(25)根据统一安排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市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优秀。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数22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75万元,调整预算数178.85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数增加的原因是:市地震局纳入绩效考核,相关奖金和退休金纳入预算数。调整数减少的原因是:1.拨付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社区补助,创建市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以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2.拨付芙蓉区素质教育基地地震宣传设备运维费、长郡月亮岛中学和仰天湖中建小学地震应急演练补助以及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协办全省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竞赛补助等。

市地震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2018年,各处室、中心既各司其责、又相互协作,圆满完成2018年工作计划和2018年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前提下,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效益,在科普宣传、示范学校社区创建、应急演练、科普基地运维等方面做到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对比2017年,三公经费得到进一步缩减,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减少,2018年长沙市地震局被评为全国地市级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全省市州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长沙市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由省地震局负担,在长沙市财政拨款中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市地震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地震局根据政策发放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奖金、退休费等。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指长沙市地震局用于防震减灾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指长沙市地震局用于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社区、农居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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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震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