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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30 09:30:00来源:市司法局

2018年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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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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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承担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承办市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编制市政府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规章备案、解释工作;承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市政府规章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执法监督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处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五)负责推行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负责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和区、县(市)政府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

(六)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办理由市政府直接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由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法制专家库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要决策、签订的合同协议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受市政府指派办理市政府作为当事人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组织清理、汇编政府规章,组织编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版本;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及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指导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制业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长沙市法律顾问中心的职责:负责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参与诉讼、仲裁和其他费诉讼法律事务;为市政府法制专家库建设提供日常服务;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法律顾问工作;办理市政府委托、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设立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处、法规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处、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处(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处、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七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总支、纪检(监察)两个机构。

根据长编委【2016】19号,设立长沙市法律顾问中心,为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由主管单位负责。

2018年度,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一个,本部门只有地(市)级预算单位一个,只有行政单位一个,只有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一个,决算汇编户数共一个。


第二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格公开在长沙市司法局网、长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326.43万元,支出1326.43万元。与2017年收入1124.22万元,支出1124.22万元比较,增加了17.98%。

二、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326.43万,各项构成为:行政运行894.23万元,6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0.47%,法制建设420.96万元,31.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0.38%。

三、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1326.43万,各项构成为:行政运行894.23万元,6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0.47%,法制建设420.96万元,31.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0.38%。

四、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326.43万元,支出1326.43万元。与2017年收入1124.22万元,支出1124.22万元比较,增加了17.98%。

????五、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26.43万元,与2017年支出1124.22万元比较,增加了17.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1326.43万,各项构成为:行政运行894.23万元,6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0.47%,法制建设420.96万元,31.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支出1326.43万,本单位年初预算总数为1026.80万。各项构成为:本年度行政运行894.23万元,其年初预算数为655.00万,由于调高了部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以及增加了事业单位人员的经费等,造成了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法制建设420.9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71.8万元,追加了业务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为本年度追加的费用。

六、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89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42万元,8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6万元,1.81%。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5万元,12.49%。

七、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总额是34.04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7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6.4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是48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15万元。2018年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国境有关规定执行,所以,“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都低于预算数。

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总额是5.1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3.62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与2017年决算对比,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是因为公车实行改革,2017年租赁了两台货币化用车的费用到2018年才结算,2018年按规定安排了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公务接待同比去年批次、人数都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单位的公务车保有量是1台,租赁了两台货币化用车,没有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数29人次。因公出国人数2人。

八、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皆为0元

九、关于2018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1月根据长沙市统一安排,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长沙市司法局合并重组长沙市司法局,机构涉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2019年未对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的2018年度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年111.65万元,2017年95.31万元,2018年增加了16.34万元,增加了17.14%。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人员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0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29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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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其中为: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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