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7 16:59:18来源:运维组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骚乱,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承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责任;承担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责任;负责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工作。
5、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承担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的管理责任。
6、承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责任,参与查处重大交通事故。
7、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工作。
8、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
9、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10、承担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单位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和公安系统业务经费、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3、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长沙市公安局下设4部、7个区公安分局、1个公交分局、1个森林公安局,17个支队、1所警校,指导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公安局、特勤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公安局
2.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3.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4.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5.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6.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7.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8.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9.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10.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
11.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12.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1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14.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15.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16.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17.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3,10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约占0.00%;公共安全支出333,102.84万元,约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7,657.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5,447.8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经费等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5,444.88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大院运行和维修经费、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曳施救和停放保管费、天网工程租赁和服务费、电信诈骗防范拦截系统建设运维及专网租赁运行经费、日常办案和大要案经费、禁毒专项业务及宣传经费、刑侦DNA建库与技侦耗材及运维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监管场所运行维护经费、被监管人员衣被及生活用品专项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市局本级、刑侦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芙蓉分局、天心分局等1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4,694.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3.06万元,上升5.44%。主要是民警在职人数及普通雇员人数较上年度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长。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刑侦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芙蓉分局、天心分局等18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58.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4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95.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291.95万元,主要是因为望城区管理体制调整,2024年望城公安分局基本支出预算纳入市级保障,“三公”经费预算净增加541万元。不考虑望城分局相关因素,“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同比减少249.05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5.10万元,拟召开年度公安工作会议、业务线年度工作会议等会议,人数4000人;培训费预算264.76万元,拟开展相关业务警种的业务技能培训、新录用民警岗前培训、在职民警警衔和职级晋升、警务辅助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人数8000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391.9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962.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798.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630.4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94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4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2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9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5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3,10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57.96万元,项目支出65,447.8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