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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机关2021年 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2-26 14:30:56来源:市公安局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2021年

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骚乱,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承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责任;承担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责任;负责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工作。

5、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承担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的管理责任。

6、承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责任,参与查处重大交通事故。

7、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工作。

8、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

9、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10、承担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单位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和公安系统业务经费、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3、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4、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保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人境支队、内保支队、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科信支队、食药环支队、知侦支队、森林公安局等14个内设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长沙市公安局机关,没有其他预算单位。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8,470.4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70.4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020.75万元,主要减少因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020.7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调整,原局机关的一个内设支队2021年调整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8,470.45万元,均为公共安全支出。支出较去年减少5,020.75万元,主要减少因素为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020.7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调整,原局机关的一个内设支队2021年调整为独立核算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470.45万元,均为公共安全支出,其中行政运行(公安)26,762.52万元,占比34.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44,844.18万元,占比57.15%;信息化建设(公安)2,448.95万元,占比3.12%;执法办案4,414.8万元,占比5.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6,762.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1,707.93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844.18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大院运行和维修经费等方面保障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信息化建设2,448.95万元,主要用于天网工程租赁和服务费、专用三四级网络改造暨服务外包建设经费、通信专网租赁及运行专项经费等方面保障公安专用信息网络建设及运维;执法办案4,41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和大要案经费、刑侦DNA建库与技侦耗材及运维经费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3.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502.97万元,下降11.57%。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的政策2021年公用经费压减20%以及人员变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2020年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局各级预算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合理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年度公安工作会议、业务线年度工作会议等会议,计划人数500人,内容为召开年度公安工作会议、业务线的年度工作会议及上级部门部署召开的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608.46万元,拟开展相关业务警种的业务技能培训、新录用民警岗前培训、在职民警警衔和职级晋升、警务辅助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等,计划人数10300人,内容为新录用民警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业务技能等培训事项;我单位未安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7,627.87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6,035.34万元,工程类762万元,服务类预算10,830.5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2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拟新购置6辆执法执勤等公务车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6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47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2.52万元,项目支出51,707.93万元(其中按照文件要求,编制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为51,637.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开展各类案件侦办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