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部门
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新录用民警岗前培训、在职民警警衔和职级晋升培训、各警种岗位民警业务技能轮训。
2、承担全市保安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和岗位轮训。
3、承担全市警务辅助人员、保卫干部、治安人员等业务技能培训。
4、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教学、生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后勤科、心理健康训练科、教育培训一大队、教育培训二大队5个正科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没有其他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4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4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1144.51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4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144.5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44.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经费由市局统筹安排,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24.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6万元,下降19.99%,主要是根据市财政的政策2021年公用经费压减20%。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6.6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在职民警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5.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4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因本年项目经费由市局统筹安排,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开展各类案件侦办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