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长沙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及中央、省、市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为长沙市公安局二级机构,支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监察)科、法制科以及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资金查控大队、情报技术大队、网络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等12个正科级单位,
1、机构编制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核定编制90人,实有在职民警108人,临聘人员15人,辅警9人,退休人员20人。
2、主要职能
(1)及时掌握经济领域犯罪动态,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制定打击、预防、控制经济犯罪对策。
(2)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全市经侦工作格局,组织、指挥、开展全市性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
(3)指导、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保障长沙经济发展环境。
(4)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主要管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89类案件。
(5)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在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重点工作计划
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市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全省第一、中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1)强化新时代政治建警工作;(2)推动经侦工作高质量发展;(3)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4)集中打击整治突出经济犯罪;(5)持续深入推进数据化实战发展战略;(6)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根据部门主要工作职责,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部门整体支出主要使用方向、内容及资金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基本支出预算数3447.28万元,年末基本支出决算数为3876.4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为保障经侦支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支出结构为:工资福利支出335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1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伙食费等日常办公开支及办案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8.3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支出;资本性支出16.58万元,主要是信息网络软件购置。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市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8.9万元,年末项目支出决算数为595.98万元。具体支出结构为:商品和服务支出425.8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办公开支及办案开支;资本性支出170.15万元,主要是“经侦云平台及指挥研判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的专用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6.43万元、项目支出595.98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1年年初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447.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8.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7.0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60万元。
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基本支出决算数为3876.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335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8.33万元、资本性支出16.58万元。
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对比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15万元,增加比例为12.45%,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同步提升、绩效奖等奖金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5.15万元,无车辆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4、基本支出的管理
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支出根据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政策采购制度,经侦支队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内控制度》等管理制度。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车管理办法》等执行。
(二)部门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及落实情况
2021年年初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8.9万元,年末项目支出决算数为595.9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57.08万元,增加比例为329.07%。主要原因为警务通通讯租赁费、日常办案和大要案经费、“7.15”专案费、“经侦云平台及指挥研判系统建设”等项目经费为市公安局统筹下达经费指标。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2021年项目支出总额595.98万元,主要为业务工作专项支出,包括警务通通讯租赁费、日常办案和大要案经费、“7.15”专案费、“经侦云平台及指挥研判系统建设”等专项支出,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付数 |
1 |
经侦云平台及指挥研判系统建设项目 |
192.02 |
2 |
“7.15”专案费 |
100 |
3 |
日常办案和大案要案经费 |
67.7 |
4 |
长沙市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经费 |
138.83 |
5 |
日常办案和大要案经费 |
52.3 |
6 |
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
5.6 |
7 |
警务通通讯租赁费 |
39.53 |
合 计 |
595.98 |
(三)部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严格执行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公安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政策采购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先后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内控制度》等文件, 并严格遵照实施。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以及市局《长沙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项目实施执行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全流程管理模式。一是项目招投标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信息化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涉密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保密局下发的《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公安厅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保密管理指南》(实行)及市局内控制度执行。二是项目验收。依照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规定以及《长沙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程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先后制定完善了《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预算管理。项目实施强化“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先采购后实施、无采购不支付的工作要求。科学控制项目预算,由市财政评审中心或市局督察支队办理预算控制价及结算审计。三是合同价款支付。实施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固定资产验收入编实行全程监管,按照预算安排及合同约定条款及时支付款项。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长沙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长沙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固定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侦支队实际情况,经侦支队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并根据《长沙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处置流程。
(二)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
固定资产配置方面:资产配备标准化,按照资产增量和存量相结合、资产使用年限与处室人员编制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按照建立台账、分析对比、登记消耗的办法,保障易耗品物资供应。遇有临时重要采购需求时,加强与财政业务处室对接,有效保障紧急需求事项。
资产采购方面:政府采购程序化,严格采购计划,按照《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长沙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和年度采购预算批复,编制采购计划。严格采购渠道,根据市财政明确的采购目录,通过电子卖场等渠道网上询价、优中选优。规范验收程序,通过多部门组成验收小组确保资产实物匹配采购需求、资产入编手续及时完整。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信息化,使用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把所有在用固定资产类型型号、采购价格、购入日期、使用部门(人)、存放地点等要素录入系统,生成每件固定资产独立编号,实现在用资产管理“一扫清”。
处置方面: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后,确实需要报废处置的,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固定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办理报废、处置和销账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分析
2021年决算总额4,472.41万元比2020年决算总额4,058.39万元增加414.02万元,同比增长0.16%,在年初项目经费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标准降低的背景下,全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晋级晋升,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市局下拨的经费指标“7.15”专案和经侦云平台及指挥研判系统建设项目。
1、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止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人员编制数90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10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20%。
2、预算执行
2021年市财政批复部门年初预算为3,586.18万元,调整后预算为4,472.41万元,实际到位指标4,472.41万元 ,全年支出共计4,472.41万元。
(二)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分析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公安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经侦支队忠诚担当、拼搏奉献,抓紧抓实建党百年大庆安保维稳、队伍教育整顿“双一号”工程,压荐推进专项警务、拓深县域警务、扎牢节点警务,已发防范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为省会长沙“十四五”圆满开支、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严打犯罪战果显著。2021年全市立经济犯罪案件594起,破案443起,刑事拘留1467人,移送起诉(含直诉)1923人,经侦牵头的绩效评估七个专项警务和平安建设考评全部排名全市第一,总体考核战果和单项考核战果均创历史最佳战绩。
二、化解风险高效有力。2021年全市破获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4起,打击处理1063人,化解非法集资积案20起,化解率100%,通过“5.15”集中宣传,提升全社会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情报导侦效能突出。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新时代经济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实施“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建立健全“情报赢了、法制支撑、侦查落地”的一体化工资新格局。2021年荣获全国“论剑2021”导侦比武涉税领域初赛第一名,参加全省“潇湘论剑2021”比赛以绝对高分荣获一等奖和特别贡献奖。
(三)可持续性分析
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忠诚担当、拼搏奉献,抓紧抓实建党百年大庆安保维稳、队伍教育整顿“双一号”工程,压荐推进专项警务、拓深县域警务、扎牢节点警务,已发防范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为省会长沙“十四五”圆满开支、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上,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量入为出,聚焦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充分保障了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
(四)评价结论
2021年度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归功于广大民辅警的拼搏奉献。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队伍忠诚担当,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长沙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综合分析后,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绩效自评得分95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调整率较高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年初预算数3,586.18万元,调整后预算为4,472.41万元,预算调整886.23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4.71%。 主要原因是:一是支队民警工资、公积金调整数,绩效奖等奖金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调增了部分基本支出。二是市局下拨的各项目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有待提升
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不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将部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编入了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办理了政府采购程序,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作为追加和调剂的项目,未包含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中,以及历年未付款项目本年度内付款。
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日常管理工作中,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烈,有轻管理现象,因人员流动性很大,国有资产也会因为人员变动而流动,缺乏管理意识,造成这种情况没有人反映,致使资产存放地点不符。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降低年度预算调整比率。将一些常态化的项目支出,根据往年项目实施情况并结合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合理确定任务和相应的资金量,争取纳入年初预算。
(二)预算编制精细化。充分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支队党委和办公室转变观念,梳理正确的预算管理意识,逐步把预算编制从临时性工作转变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加强科学论证,准确测算经费要求,科学编制预算,规划预算资金,优化经济科目分。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资产责任制,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强化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信息更新及时,处置、调拨手续完备。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将结合今年绩效自评结果,在下一年度预算申报时将一些常态化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加强绩效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的建立,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铺排紧密挂钩,通过及时应用考核结果,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并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通过长沙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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