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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决算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1-09-30 20:25 字体大小:

2020年度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现有编制295人。目前在职人员252人,其中工勤6人。退休人员113人。主要负责对被监管人员实施管理、教育、改造,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监所安全。

(一)、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监所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管理、教育在押人员,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深挖犯罪,开辟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维护社会稳定。

(四)、公安监所的修建、技术装备建设与经费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制科勤大队、警务保障大队、侦查大队、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第四(女子)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监所医疗收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33.8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5.06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一、各个直属看守所羁押人数屡创新高,在押人员给养费,医药及医疗耗材费以及监管场所运行经费随之增长;二、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为落实防控要求,及时采购防护物资并支付核酸检测费用;三、民警职级晋升, 警衔晋升,导致个人工资标准上调,并使以工资基数计算的社保缴费,公积金及奖金等人员经费也随之上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3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33.8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6,9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3.31万元,占65.39%;项目支出5,860.52万元,占34.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33.8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5.06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一、各个直属看守所羁押人数屡创新高,在押人员给养费,医药及医疗耗材费以及监管场所运行经费随之增长;二、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为落实防控要求,及时采购防护物资并支付核酸检测费用;三、民警职级晋升, 警衔晋升,导致个人工资标准上调,并使以工资基数计算的社保缴费,公积金及奖金等人员经费也随之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33.8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5.06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一、各个直属看守所羁押人数屡创新高,在押人员给养费,医药及医疗耗材费以及监管场所运行经费随之增长;二、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为落实防控要求,及时采购防护物资并支付核酸检测费用;三、民警职级晋升, 警衔晋升,导致个人工资标准上调,并使以工资基数计算的社保缴费,公积金及奖金等人员经费也随之上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0万元,占0.39%;公共安全支出16836.95万元,占9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万元,占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公共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用于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及被羁押人员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及核酸检测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3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民警职级晋升, 警衔晋升,导致个人工资标准上调,并使以工资基数计算的社保缴费,公积金及奖金也随之上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各个直属看守所羁押人数屡创新高,在押人员给养费,医药及医疗耗材费以及监管场所运行经费随之增长;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为落实防控要求,及时采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及被羁押人员防护物资并支付核酸检测费用。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本年安排。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92.07万元,支出决算为379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税务局核定的金额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12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0.86%。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18%。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4.42%,占9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完成预算的6.87%,占0.31%。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为0,累计人数为0。2019年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为0,累计人数为0。2020年度与上半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2%。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0年度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6.46万元,购置车辆4台,其中救护车1辆、轿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4.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油料费等。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2020年度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相关部门人员调研等。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个直属看守所羁押人数屡创新高,在押人员给养费,监管场所运行经费如: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等也随之增长。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16万元:付临聘培训费1.09万元;付内部审计人员培训费0.07万元。(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局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了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评价结果为良(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四部分

名词解释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开展各类案件侦办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0 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95

258

87.5%

经费控制情况

2019 年决算数

2020 年预算数

2020 年决算数

项目支出

4411.4

4063.71

5860.52

1.业务工作专项

3120.4

3198.26

4795.07

2.运行维护专项

1291

865.45

1065.45

公用经费

1013.80

1171.30

1125.87

其中:办公经费

32.32

103.3

29.24

水费、电费、差旅费

116.04

25

9.02

会议费、培训费

1.5

0

1.16

政府采购金额

2716.98

1441.3

1441.3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14918.77

13029.99

16933.83

三公经费

118.68

123

116.42

1.公务用车配置和维护经费

107.99

118

111.42

其中:公车购置

76.11

0

56.46

公车运行维护

31.88

118

54.96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0.68

5

5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0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0

0

0

0

0

100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1.规范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财政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2、严格履行事前审批制度,保运转,保刚需,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3、严格审核把关,完善内控制度。4、加强宣传,让过“紧日子”的观念深入人心。

部门概况

我单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现有编制295人,2020年12月份在职人员258人。我单位由支队机关、长沙市第一、二、四看守所、长沙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拘留所、长沙市监所医疗收治所组成,并负责指导四县区的公安监管场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职责: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监所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2、管理、教育在押人员,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3、深挖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公安监所的修建、技术装备建设与经费管理。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169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3.31万元,项目支出5860.5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监管场所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保障在押人员生活、教育,保障公安监管场所的安全。

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支队成立项目小组,由主管后勤保障业务的副支队长任组长,支队监察室、警务保障大队、法制科勤大队负责人、需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原则,由基础服务中心受理、审核项目申请,明确资金来源和额度,申报计划,组织和参与项目验收。监察室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参与招投标以及项目验收。法制科勤大队负责审查项目合同条款以及参与验收、制定并审查项目中涉及信息化内容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监管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的实施必须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的行为,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 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警务保障大队负责编制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按原值登记入账。指定专人担任资产专管员,负责填报资产管理系统以及完善资产账卡、领用、处置、盘点等日常管理工作。资产保管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资产处置由基础服务中心会同技术部门鉴定后按财政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

1.分批次进行核酸检测,共计66万元。

2.分批次购买卫生防疫用品,如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

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具体措施

厉行节能降耗,机关及各直属所2020年水电气费用比2019年降低约80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保运转、保刚需。资金按计划专款专用,使用效果良好。对被监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法制、道德教育以及文化、劳动技能教育,做好了生活卫生管理,有效地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行政处罚的顺利进行。在确保监所安全的同时,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实战,全面推动了公安监管工作转型升级,为公安监管工作向科技化现代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阐述资金安排、使用,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被监管人员伙食标准偏低,难以与长沙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建议提高被监管人员伙食费标准。2、目前各监所关押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趋势,且由于受上级政策影响,每年人数都有波动。建议优化被监管人员给养费预算调整流程,缩短预算调整审批时间,并不以给养费的预算执行率作为绩效评价考核依据。3、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提质改造。所需资金恳请财政解决。4、监管民(辅)警长期接触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在押对象,职业风险大。希望能加强监管民(辅)警风险职业保障,体现从优待警力度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完善资产管理,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使用管理、处置报废制度,制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资产配置计划实行采购。先落实经费,再安排采购。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依据

评分要点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

10

目标设定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0.5分,否则不得分;与部门(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计0.5分,否则不得分;符合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计1分,否则不得分。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有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良好,个性指标中量化指标超过3个,计1分,量化指标为2个,计0.5分,2个以下不得分;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低于2个,计0.5分,低于4个不得分;目标与资金匹配良好,逻辑关系明确,计1分,否则不得分。

3.8

预算配置

4

人员控制率

4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聘用人员控制率人社和编办共同批复的人数;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2分,每超出1%0.2分,扣完为止。 聘用人员实际使用数小于等于编办人社部门批复数,计2分,否则不得分。

3.8

过程

40

预算执行

15

预算执行率

6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及追加的项目预算数。支付序时进度=(序时执行数/序时指标下达数)×100%。 序时执行数:指按时间节点部门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序时指标下达数:按时间节点给部门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和追加的项目支出指标数之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到区县。

全年预算完成率95%以上计2分,95-90%(含),计1.5分,90-80%(含),计1分,小于80%不得分;一、二、三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分别达到20%50%80%(含)以上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到区县小于等于项目支出2%,计2分;大于2%,不计分;

5

预算调整率

3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及经济科目非跨类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 <5 计3分="" 5-10="" 含="" 计1="" 5分="" 大于10="" 不得分="">

2.5

结转结余

2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预算单位年度安排的市级预算资金不能结转。

市本级资金无结转,计2分;有结转,不计分;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不超当年预算,不超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含)计2分,每超出1%扣0.15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和规范性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所有项目必须依法采购,履行验收手续。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1分,每超过(降低)1%0.1分,扣完为止。 所有项目依法采购,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并履行验收手续计1分,否则不得分。

2

预算管理

20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6分全扣;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6分全扣;违规情况特别严重的,重点绩效评价等级定为“差”。

6

信息公开性

2

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1.5

绩效自评管理情况

4

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及时;绩效自评报告的综合评审等级;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全面、真实、准确,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和科学合理,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是否具体,意见是否可行;

根据市财政局考核结果,评审为优,计4分;评审为良,计3分;评审为中,计2分;评审为低,计1分;评审为差,计0分。

3

重点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5

对上年度财政重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2019年重点评价问题全部整改,计5分;2019年重点评价问题部分整改,计3分;2019年重点评价问题未整改且无整改情况说明的不计分。

4

资产管理

5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2

是否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配置是否编制年度预算;资产配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否则不得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否则,不得分;资产管理编制年度预算,计0.5分,未编制不得分。资产配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未超年度预算(按程序审批除外),计0.5分,否则,不得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2

资产保存是否完整并有台账;资产配置是否合理;资产处置是否规范;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或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相关资产购置是否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资产是否定期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资产配置合理符合标准、保管完整,账务管理规范,定期盘点并有台账,账实相符的,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资产有偿使用或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5分,发现未上缴,本项不得分;资产购置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情况

1

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是否建立审批程序;

建了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的计0.5分;建立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审批程序的计0.5分,否则不得分。

1

产出

25

实际完成率

6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5.8

完成及时性

7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6.5

质量达标率

6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5.5

重点工作办结率

6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6

效果

25

经济效益

7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6

社会效益

7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6.8

生态效益

3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2.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7.2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填报单位: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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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决算
134947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新闻稿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