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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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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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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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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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监所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管理、教育在押人员,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公安监所的修建、技术装备建设与经费管理。
(四)、深挖犯罪,开辟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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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设置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制科勤大队、警务保障大队、侦查大队、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第四(女子)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监所医疗收治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580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03.1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35.73万元,上升11.55%。主要是给养费提标。
(一)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5803.1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803.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35.73万元,上升11.55%。主要是给养费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803.1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803.13万元,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9383.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6420.1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420.10万元,主要用于被监管人员给养费,被监管人员衣被、生活用品等杂支专项经费,被监管人员非正常医疗费,被监管人员体检、医疗、医药、医药耗材经费,强戒人员脱毒治疗费及监管场所运行维护维修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运行经费914.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1万元,上升0.52%。主要是支队民警人数较上年略有增加,运行经费随之增多。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6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2.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58.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80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3.03万元,项目支出6420.1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