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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决算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发布时间:2021-09-30 19:18 字体大小:

2020年度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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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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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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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刑事侦查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刑事敌情,指导、协调全市刑侦工作。

(二)负责支队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调查、掌握、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况,及时准确地为上级部门提供刑事情报信息,并提出工作对策,组织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

(四)组织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五)负责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涉外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对分区县市局刑侦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指导全市刑侦基础业务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工作科、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后勤保障科、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第五大队、第六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情报信息大队、视频侦查大队等14个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二级机构,决算单位仅为刑侦支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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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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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63.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48.41万元,增长50.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侦查办案经费及侦查装备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8.31万元,占65.66%;项目支出4,245.05万元,占34.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8.31万元,占65.66%;项目支出4,245.05万元,占34.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363.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48.41万元,增长50.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侦查办案及侦查装备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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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3.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8.41万元,增长50.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侦查办案经费及侦查装备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0万元,占0.32%;公共安全支出12295.26万元,占9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0万元,占0.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单位实际工作追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43.9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追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4.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单位实际工作追加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378.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执法办案类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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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单位实际工作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3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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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53.23万元,占基本支出88.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6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0%。与上年相比增加0.45万元,增长18.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办案工作业务需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95万元,增长90.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依规依标准接待外地公安部门公务考察、协助案件侦办等相应发生的接待支出有所增加,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批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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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0%,占2.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占9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9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和各级财政部门政策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1个,因公出国人数1人,主要用于反电诈案件出境办案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89万元,其中:

2020年度采购更新公车数量为0台,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99.89万元,主要用于刑侦支队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燃料、保险、路桥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依规依标准接待外地公安部门公务考察、协助案件侦办等相应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4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929.45万元,支出决算为965.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63 万元,增长3.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6万元,用于召开年度公安工作会议等业务性工作会议,人数100余人,开支内容为会议场地租赁费、会议资料费开支培训费24.98万元,用于开展各类公安业务专题培训,人数50余人,开支内容主要有无人机培训费、刑事技术培训费、以及警犬专项训练劳务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场地资料费等。2020年度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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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51万元。部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政府采购支出的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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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本单位资产系统共有车辆7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黄标车已报废待销账6辆,历史遗留问题已报废待销账12辆,正在办理报废手续车辆6辆,实际在用公务车辆49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度预算申报时,刑侦支队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有效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年度预算执行中,注重绩效管理工作,确保预算执行率,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率,有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了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评价结果为良(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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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长沙市公安局行政单位开展各类案件侦办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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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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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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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1〕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出具绩效自评报告。现自评工作已结束,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工作科、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后勤保障科、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第五大队、第六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情报信息大队、视频侦查大队等14个部门。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2020年在职人数编制数234人,临聘人员编制数44人。12月在职民警实有人数为239人,在职人员较去年同期增加6人;临聘人员实有人数43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人;辅警76人,退休44人。

2、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在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党委的精心指导下,以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立足侦破打击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剑-2020”、集打斗争等专项警务,坚持以加强智慧新刑技为支柱,稳步推动全市刑事犯罪打击效能提升,为长沙市获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连续13年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国省会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刑侦工作绩效考核中,长沙刑侦排名连续三年晋位升级,2020年跃居全国第九名,全面实现“中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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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全年收入12363.36万元,比上年增加4148.41万元,增加50.50%。其中: 基本支出8118.31万元,较上年增加1746.11万元,增长27.40%:其中人员经费7153.23万元,较上年增加1710.49万元,增长31.43%;日常公用经费965.08万元,较上年增加35.63万元,增长3.83%。 项目支出424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866.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侦查办案经费及侦查装备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全年共支出12363.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090.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24.98万元,执法办案1165.4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14.86万元,专项业务39.8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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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全年基本支出8118.31万元,较上年增加1746.11万元,增加27.40%,其中:人员经费7153.23万元,较上年增加1710.49万元,增长31.43%;日常公用经费965.08万元,较上年增加35.63万元,增长3.83%。

2、“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支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0%,占2.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占9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90%。

“三公经费”预算数1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公务接待费2万),实际支出共104.83万元,预算执行率9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4万元,预算执行率58.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9.8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项目支出424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866.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侦查办案经费及侦查装备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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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4245.0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24.98万元,执法办案1165.4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14.86万元,专项业务3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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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和大要案专项经费、刑事科学技术经费、警犬驯养繁育及犬舍维修专项经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经费、侦查装备购置经费等,严格按照《长沙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明确了项目支出审批程序,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同时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各信息化平台系统,对项目经费精准管控,做好信息化平台服务保障工作,压实主体责任,从横向到纵向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形成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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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把关。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及市局相关内控制度,项目实施执行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全流程管理,实施过程中对资金使用、固定资产购置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如期完成,并及时将项目支出情况按预算编报财务决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项目由支队主管领导、财务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整体部署、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运转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年初由财务部门编制资金使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分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年终由项目实施部门对执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刑侦支队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长沙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固定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根据《长沙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长沙市公安局分散采购(含涉密项目)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处置流程。

(二)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

固定资产配置方面:资产配备标准化,按照资产增量和存量相结合、资产使用年限与处室人员编制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按照建立台账、分析对比、登记消耗的办法,保障易耗品物资供应。遇有临时重要采购需求时,加强与财政业务处室协调,特事特办,有效保障紧急需求事项。

资产采购方面:政府采购程序化,严格采购计划,按照《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长沙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和年度采购预算批复,编制采购计划。严格采购渠道,根据市财政明确的采购目录,通过公品商城等渠道网上询价、优中选优。严格实物验收,刚性落实资产采购入库验收制度,组织开展联合验收,保证物资质优量足。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信息化,使用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把所有在用固定资产类型型号、采购价格、购入日期、使用部门(人)、存放地点等要素录入系统,生成每件固定资产独立编号,实现在用资产管理“一扫清”。

处置方面: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后,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经修理修缮后能重新使用的尽可能使用,确实需要报废处置的,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固定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办理报废、处置和销账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分析

1、预算配置

?2020年12月31日止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人员编制数234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23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2%。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公务接待费2万),2020年决算实际支出共104.83万元,预算执行率9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4万元,预算执行率58.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9.8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未超出预算。

2、预算执行

2020年市财政批复部门年初预算为6,750.63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2,363.3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为12,36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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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分析

1、扫黑除恶,雷霆出击,斗争成果持续巩固

2020年,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刑侦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支队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总基调,对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确保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完美收官。

2强力反诈,护佑民生,整治效能稳步提升

以“云剑-2020”“断卡”行动以及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支队不断加强“打防管控宣”力度,打击治理电诈犯罪能力稳步提升。一是侦破打击有力度,取得良好了社会效果。二是预警防范有成效,利用线上线下开展丰富多彩的反诈宣传工作,在全市营造出“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三是行业治理有突破,严格按照“凡发案、必倒查”的要求,针对社会管理、行业漏洞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与银行、市场监管、通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3速破大案,多破小案,侦破打击多头并进

一是快侦快破大案要案。重大刑事案件实现“快侦快破”,今年以来命案和八类恶性案件发一破一,破案率达100%,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二是创新打击突出犯罪,全面落实打防违法犯罪协同机制,通过开展类案侦查、组织专项打击,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4、科技赋能,引领实战,智慧侦查推进有力

2020年,支队始终坚持以增强破案效能为核心,深入推进智慧新刑技建设应用,全速提升支撑服务实战能力,成功破获了一批命案积案及现行大要案件。

(三)可持续性分析

2020年,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足侦破打击主责主业,稳步推动全市刑事犯罪打击效能提升,在“两会”安保维稳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确保了长沙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做出了优异的成绩,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人民群众满满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上,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量入为出,聚焦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充分保障了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

附件:1.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2.?《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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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34

239

102%

经费控制情况

2019年决算数

2020年预算数

2020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03.54

107

104.83

2.出国经费

2.48

5

2.94

3.公务接待

1.05

2

2

1.公务用车配置和维护经费

100

100

99.89

其中:公车购置

9.74

0

0

公车运行维护

90.26

100

99.89

公用经费

730.5

929.45

965

水费、电费、差旅费

20.73

48.63

48.63

会议费、培训费

7.08

3.07

3.07

其中:办公经费

28.7

48.13

48.13

项目支出

1093.45

4245.05

4245.05

2.运行维护专项

100

369

369

1.业务工作专项

949.47

3876.05

3876.05

政府采购金额

2593.34

1765

1765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8214.95

12363.36

12363.36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0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长政办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严格财经规章制度,推行厉行节约,规范经费管理。继续贯彻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控制非必要的培训、劳务、日常办公差旅等一般性支出,禁止办公场所使用电烤炉等取暖器,节约用水用电,持续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减少随意性开支,达到了节约目的。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市财政及市局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度要求市局纪委和审计部门对各项开支事前审定控制价,事后审计经济行为,有效节约了采购经费,规范了采购行为和自行采购流程。 四是对日常办公办案经费开支严格把关,差旅费、培训费、误餐费等严格执行财政政策,超标准的一律拒绝支付,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做到厉行节约制度是保障,落实是关键。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依据

评分要点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

10

目标设定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②与部门(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计1分,否则不得分。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有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良好,个性指标中量化指标超过3个,计1分,量化指标为2个,计0.5分,2个以下不得分; ③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低于2个,计0.5分,低于4个不得分; ④目标与资金匹配良好,逻辑关系明确,计1分,否则不得分。

4

预算配置

4

人员控制率

4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聘用人员控制率≦人社和编办共同批复的人数;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出1%扣0.2分,扣完为止。 聘用人员实际使用数小于等于编办人社部门批复数,计2分,否则不得分。

4

过程

40

预算执行

15

预算执行率

6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及追加的项目预算数。 ②支付序时进度=(序时执行数/序时指标下达数)×100%。 序时执行数:指按时间节点部门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序时指标下达数:按时间节点给部门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和追加的项目支出指标数之和。 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到区县。

全年预算完成率95%以上计2分,95-90%(含),计1.5分,90-80%(含),计1分,小于80%不得分; ②一、二、三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分别达到20%、50%、80%(含)以上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到区县小于等于项目支出2%,计2分;大于2%,不计分;

6

预算调整率

3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及经济科目非跨类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

3

结转结余

2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预算单位年度安排的市级预算资金不能结转。

市本级资金无结转,计2分;有结转,不计分;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不超当年预算,不超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含)计2分,每超出1%扣0.15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和规范性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所有项目必须依法采购,履行验收手续。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超过(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所有项目依法采购,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并履行验收手续计1分,否则不得分。

2

预算管理

20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③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②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④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6分全扣; ⑥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6分全扣; ⑦违规情况特别严重的,重点绩效评价等级定为“差”。

6

信息公开性

2


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②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2

绩效自评管理情况

4


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②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及时;③绩效自评报告的综合评审等级;④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全面、真实、准确,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和科学合理,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是否具体,意见是否可行;

根据市财政局考核结果,评审为优,计4分;评审为良,计3分;评审为中,计2分;评审为低,计1分;评审为差,计0分。

4

重点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5


对上年度财政重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2019年重点评价问题全部整改,计5分;2019年重点评价问题部分整改,计3分;2019年重点评价问题未整改且无整改情况说明的不计分。

5

资产管理

5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2


是否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③资产配置是否编制年度预算; ④资产配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③资产管理编制年度预算,计0.5分,未编制不得分。 ④资产配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未超年度预算(按程序审批除外),计0.5分,否则,不得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2


资产保存是否完整并有台账;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或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⑥相关资产购置是否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⑦资产是否定期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资产配置合理符合标准、保管完整,账务管理规范,定期盘点并有台账,账实相符的,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②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③资产有偿使用或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5分,发现未上缴,本项不得分; ④资产购置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情况

1


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 ②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是否建立审批程序;

建了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的计0.5分;建立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审批程序的计0.5分,否则不得分。

1

产出

25

实际完成率

7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7

完成及时性

6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6

质量达标率

6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6

重点工作办结率

6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6

效果

25

经济效益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社会效益

10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项指标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10

生态效益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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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决算
134945
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新闻稿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