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市治安管理状况,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为市局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决策资料和工作建议;依法审批、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等;审批主要特种行业许可证,负责公共场所安全,审核和鉴定淫秽物品;检查、指导、监督区、县(市)治安管理行政执法;依法查处群众举报和影响较大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归口和协调;调处跨区、县(市)重大治安纠纷;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负责侦破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市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负责市区水上治安管理等长沙市相关治安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
支队机关(办公室、政工科、后保科、监察室)、8个业务大队(一大队、二大队、法制大队、危爆大队、特业大队、侦查大队、行动大队、水警大队)及情报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31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5.5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28万元,上升2.61%。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大院运行经费,以及解决往年项目的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5315.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15.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28万元,上升2.61%。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大院运行经费,以及解决往年项目的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15.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15.5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472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90.4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90.42万元,主要用于收缴危险爆炸物品、废旧炮弹、有害化学物品及非法烟花的仓储租赁保管;大院运行与维护经费;警务通租赁费以及长沙水域的安全保障;全市犬类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机关运行经费453.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5万元,上升1.31%。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9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1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5.1万元,项目支出590.4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