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3 08:33:12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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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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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3年9月设立,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长沙市和广铁集团湖南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8、 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9、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科技信息处、远程服务部、综合业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大队、财务会计处、稽核处、人力资源处、机关党委、中心工会;下辖芙蓉区管理部、天心区管理部、岳麓区管理部、开福区管理部、雨花区管理部,望城区管理部、长沙县管理部、浏阳市管理部、宁乡市管理部和铁路分中心(含怀化管理部)等分支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未有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各管理部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公积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铁路分中心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数为8737.9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0年收入预算较2019年增加4338.72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1013.21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费用”项目2850万元、新增“不动产抵押登记费”项目200万元、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824.26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数为8737.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4.15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2019年增加4338.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费用”、新增“不动产抵押登记费”以及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7.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710.62万元,是指为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18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52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27.34万元,是指为完成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管理部办公楼租赁245万,主要用于支付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管理部办公场所租金;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009.2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自主安全可控设备、等保测评服务、接入市政府一网通电子政务等平台、开发电子化检查工具、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等开支;办公楼运行经费25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关及各管理办公楼日常运行所需水、电、燃气、物业、维修等开支;公积金事业发展基金123.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公积金事业发展,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285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防控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保障债权实现,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铁路分中心经费262.08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广铁集团湖南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不动产抵押登记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作为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登记证时支付登记费;行政执法经费15万,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差旅费、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开支;宣传推广费30万,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与推广;印刷费40万,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料、业务合同、业务档案盒等印刷。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1.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09万元,上升7.8%,主要是计划采购自主安全可控设备,导致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25万元,减少31.25%,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5万元,减少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27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53.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五)预算绩效说明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支出8737.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4942.34万元,其中: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管理部办公楼租赁245万、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009.26万元、办公楼运行经费252.9万元、公积金事业发展基金123.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2850万元、铁路分中心经费262.08万元、不动产抵押登记费2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评审结果为“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报告见附件二。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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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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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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