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9:48:42来源: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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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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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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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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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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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除轨道交通、湘江枢纽、公路、水利、湖南湘江新区项目和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建工程项目、市政府批准的片区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大中型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和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党政群团、科教文卫体、政法系统等单位房屋建设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六)参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度的考核工作。
(七)承担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实施范围内项目的节能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实施工作。
(八)负责对各区、县(市)市政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总工室、办公室、工程技术处、前期工作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一处、工程管理二处、工程管理三处、安全督导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本级,无其他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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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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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96,874.6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6,571.7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17,159.12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2,183.10 |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123.17 |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3,504.60 |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857.06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66,470.86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5.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96,874.63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96,874.63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96,874.63 |
总计 |
62 |
96,874.63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96,874.63 |
96,874.6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571.72 |
6,571.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6,571.72 |
6,571.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6,571.72 |
6,571.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3 |
国防支出 |
17,159.12 |
17,159.1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306 |
国防动员 |
17,159.12 |
17,159.1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30603 |
人民防空 |
17,159.12 |
17,159.1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83.10 |
2,183.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 |
司法 |
650.00 |
6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50.00 |
6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8 |
强制隔离戒毒 |
1,533.10 |
1,533.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899 |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
1,533.10 |
1,533.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 |
教育支出 |
123.17 |
123.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09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17 |
123.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50999 |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17 |
123.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504.60 |
3,50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3,504.60 |
3,50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70106 |
艺术表演场所 |
1,228.00 |
1,22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2,276.60 |
2,276.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857.0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857.0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857.0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6,470.86 |
66,470.8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158.02 |
2,158.0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158.02 |
2,158.0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4,312.84 |
64,312.8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4,312.84 |
64,312.8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00 |
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5.00 |
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40199 |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
5.00 |
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
?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6,874.63 |
2,158.02 |
94,716.61 |
0.00 |
0.00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571.72 |
0.00 |
6,571.72 |
0.00 |
0.00 |
0.00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6,571.72 |
0.00 |
6,571.72 |
0.00 |
0.00 |
0.00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6,571.72 |
0.00 |
6,571.72 |
0.00 |
0.00 |
0.00 | |||||||||
203 |
国防支出 |
17,159.12 |
0.00 |
17,159.12 |
0.00 |
0.00 |
0.00 | |||||||||
20306 |
国防动员 |
17,159.12 |
0.00 |
17,159.12 |
0.00 |
0.00 |
0.00 | |||||||||
2030603 |
人民防空 |
17,159.12 |
0.00 |
17,159.12 |
0.00 |
0.00 |
0.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83.10 |
0.00 |
2,183.10 |
0.00 |
0.00 |
0.00 | |||||||||
20406 |
司法 |
650.00 |
0.00 |
65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50.00 |
0.00 |
65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8 |
强制隔离戒毒 |
1,533.10 |
0.00 |
1,533.10 |
0.00 |
0.00 |
0.00 | |||||||||
2040899 |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
1,533.10 |
0.00 |
1,533.10 |
0.00 |
0.00 |
0.00 | |||||||||
205 |
教育支出 |
123.17 |
0.00 |
123.17 |
0.00 |
0.00 |
0.00 | |||||||||
20509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17 |
0.00 |
123.17 |
0.00 |
0.00 |
0.00 | |||||||||
2050999 |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17 |
0.00 |
123.17 |
0.00 |
0.00 |
0.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504.60 |
0.00 |
3,504.60 |
0.00 |
0.00 |
0.00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3,504.60 |
0.00 |
3,504.60 |
0.00 |
0.00 |
0.00 | |||||||||
2070106 |
艺术表演场所 |
1,228.00 |
0.00 |
1,228.00 |
0.00 |
0.00 |
0.00 |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2,276.60 |
0.00 |
2,276.60 |
0.00 |
0.00 |
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0.00 |
857.06 |
0.00 |
0.00 |
0.00 |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0.00 |
857.06 |
0.00 |
0.00 |
0.00 |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0.00 |
857.06 |
0.00 |
0.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6,470.86 |
2,158.02 |
64,312.84 |
0.00 |
0.00 |
0.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158.02 |
2,158.0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158.02 |
2,158.0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4,312.84 |
0.00 |
64,312.84 |
0.00 |
0.00 |
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4,312.84 |
0.00 |
64,312.84 |
0.00 |
0.00 |
0.00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00 |
0.00 |
5.00 |
0.00 |
0.00 |
0.00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5.00 |
0.00 |
5.00 |
0.00 |
0.00 |
0.00 | |||||||||
2240199 |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
5.00 |
0.00 |
5.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6,874.6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6,571.72 |
6,571.72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17,159.12 |
17,159.12 |
0.00 |
0.0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2,183.10 |
2,183.10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123.17 |
123.17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3,504.60 |
3,504.6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0.00 |
0.00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0.00 |
0.00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857.06 |
857.06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66,470.86 |
66,470.86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5.00 |
5.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96,874.6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96,874.63 |
96,874.63 |
0.00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0.0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计 |
32 |
96,874.63 |
总计 |
64 |
96,874.63 |
96,874.63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6,874.63 |
2,158.02 |
94,716.6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571.72 |
0.00 |
6,571.72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6,571.72 |
0.00 |
6,571.72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6,571.72 |
0.00 |
6,571.72 | ||
203 |
国防支出 |
17,159.12 |
0.00 |
17,159.12 | ||
20306 |
国防动员 |
17,159.12 |
0.00 |
17,159.12 | ||
2030603 |
人民防空 |
17,159.12 |
0.00 |
17,159.12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83.10 |
0.00 |
2,183.10 | ||
20406 |
司法 |
650.00 |
0.00 |
650.00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50.00 |
0.00 |
650.00 | ||
20408 |
强制隔离戒毒 |
1,533.10 |
0.00 |
1,533.10 | ||
2040899 |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
1,533.10 |
0.00 |
1,533.10 | ||
205 |
教育支出 |
123.17 |
0.00 |
123.17 | ||
20509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17 |
0.00 |
123.17 | ||
2050999 |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23.17 |
0.00 |
123.17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504.60 |
0.00 |
3,504.60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3,504.60 |
0.00 |
3,504.60 | ||
2070106 |
艺术表演场所 |
1,228.00 |
0.00 |
1,228.00 |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2,276.60 |
0.00 |
2,276.6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0.00 |
857.06 |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0.00 |
857.06 |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857.06 |
0.00 |
857.06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6,470.86 |
2,158.02 |
64,312.84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158.02 |
2,158.02 |
0.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158.02 |
2,158.02 |
0.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4,312.84 |
0.00 |
64,312.84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4,312.84 |
0.00 |
64,312.84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00 |
0.00 |
5.00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5.00 |
0.00 |
5.00 | ||
2240199 |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
5.00 |
0.00 |
5.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933.7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4.10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250.87 |
30201 |
办公费 |
23.94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241.83 |
30202 |
印刷费 |
4.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103 |
奖金 |
603.11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9.90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42.35 |
30207 |
邮电费 |
0.66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2.02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4.3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4 |
30211 |
差旅费 |
3.68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42.5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08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85.59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18 |
30215 |
会议费 |
0.07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48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2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9906 |
赠与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9.44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18 |
30229 |
福利费 |
0.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48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0.55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2.52 |
||||||
人员经费合计 |
1,933.92 |
公用经费合计 |
224.1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4.13 |
10.00 |
12.63 |
0.00 |
12.63 |
1.50 |
6.48 |
0.00 |
6.48 |
0.00 |
6.48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
说明: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若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请说明:XX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0 |
0 |
0 | |
0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第三部分
?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
?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6,874.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643.34万元,减少52.63%。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6,87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74.6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6,87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02万元,占2.23%;项目支出94,716.61万元,占97.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6,874.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533.55万元,减少52.6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7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033.55万元,减少51.7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7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1.72万元,占6.78%;国防(类)支出17159.12万元,占17.71%;公共安全(类)支出2183.1万元,占2.25%;教育(类)支出123.17万元,占0.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04.6万元,占3.62%;节能环保(类)支出857.06万元,占0.88%;城乡社区(类)支出66470.86万元,占68.62%;应急管理事务(类)5万元,占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59.04万元,支出决算为96,87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4.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1.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静园配套小型综合运动场馆建设资金。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9.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某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玉江矿坑生态修复和市民兵、人防专业队训练场工程建设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星沙强戒所整体迁建项目建设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星沙强戒所整体迁建项目建设资金。
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2020年第一批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84.51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年中人员调整等因素调整增加了部门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74.53万元,支出决算为643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4.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工资福利,我中心主要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量大,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部门预算,支出决算数为财政拨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0.87万元、津贴补贴241.83万元、奖金603.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142.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5.59万元、奖励金0.18万元;公用经费22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8%,主要包括:办公费23.94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3.68万元、维修(护)费2.08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19.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13万元,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26.8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人员,出国人员0人。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接待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未发生接待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63万元,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5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1.07万元,减少14.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8万元,完成预算的51.31%,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人员,出国人员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量(另有4辆历史遗留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6.94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等因素调整增加了部门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9万元,用于召开机关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租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场租费0.45万元;用于机关党委七一表彰会议,人数178人,内容为租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场租费0.45万元、证书、奖牌等费用0.09万元。开支培训费3.18万元,用于开展公文写作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参加公文写作班0.85万元;用于开展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培训会,人数2人,内容为住宿费0.05万元;用于开展档案培训会,人数3人,内容为档案工作培训0.31万元;用于开展“城市精致化管理”培训会,人数116人,内容为租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场租费0.45万元、授课费0.3万元;用于2020年12月新进在编人员培训会,人数11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政策解读及平台管理培训0.53万元;用于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0.05万元;用于人事处管理业务培训会,人数1人,内容为人事管理业务0.06万元;用于学习贯彻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人数36人,内容为授课费0.1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工作培训,人数25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培训0.48万元。我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的预算和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1.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0.3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历史遗留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9471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政建设项目”、“已完工项目”、“房建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197.8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指定了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和工程款支付进度进行了有效控制,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任务,达到项目预定绩效目标。
组织对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以及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防止和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642.27 万元,执行数为67,162.51 万元,完成预算的81.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效率高;二是项目成本(预算)控制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三是个别项目进展滞后;四是个别项目过程监管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三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四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执行数为13,499.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完成质量高;二是社会效益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付偏差较大;二是绩效目标不够完整,自评工作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申请管理;二绩效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房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58.64万元,执行数为12,535.47 万元,完成预算的96.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预算执行率高;二是项目完成质量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二是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出偏差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提高绩效自评意识;三是科学合理报送资金计划。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待重点绩效评价小组完成评价并经财政部门确认后再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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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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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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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应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理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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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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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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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度房建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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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等文件精神,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于2022年2月22日至3月15日,对我中心主管的2021年度已完工房建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纳入绩效自评的工程项目共39个(其中房建项目7个),涉及资金量93,197.88万元(其中房建项目12,535.47万元)。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项目资金的权重,抽查现场评价项目14个(其中房建项目2个),占项目总数的35.90%;涉及评价资金64,712.11万元(其中房建项目5,687.70万元),占评价资金总额的69.44%。
现将房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度,我中心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房建项目7个,分别为静园配套小型综合运动场馆项目;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静园办案点项目;玉江矿坑生态修复和市民兵人防专业训练队项目;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项目;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厦)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工读学校)。其中静园配套小型综合运动场馆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9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静园办案点项目于2015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玉江矿坑生态修复和市民兵人防专业训练队项目于2019年1月已完工工验收移交;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工读学校)于2019年5月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因此本次绩效自评按资金比重和项目类型选取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项目、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提质改造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自评工作。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项目
(1)立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立项的批复》(长发改〔2014〕818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17〕168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长发改审〔2018〕76号)。
(2)主要内容: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大道与远大三路交汇处东北角。项目建筑面积为6591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制戒毒学员宿舍、医疗戒护楼、习艺培训康复楼、回归适应楼、学员会见楼、监控指挥中心、警察用房、食堂、门卫、地下车库以及室外道路、训练场地、围墙等配套设施。预计收戒(治)规模达2000人。
(3)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34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89.64万元(含设备购置费用2089.38万元,以政府采购中标价为准),工程建设其它费2500.96万元,预备费2050.12万元,场地内现有建筑征拆补偿费用2700万元(暂列)。
该项目由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
2、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1)立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长发改审〔2019〕73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20〕28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概算备案的批复》(长发改审〔2020〕59号)。
(2)主要内容: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提质改造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37号。项目建筑面积为14133.6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广电集团制作中心大楼及附属综合楼的建筑提质改造、加固、扩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池扩建),交通组织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暖通安装工程,室外管网、景观、附属等相关工程。
(3)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22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69.5万元,预备费748.15万元。
该项目由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湖南已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我中心2021年的工作部署,机关各处室、各项目建设管理部、各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组责任上肩,以概算控制项目总投资,以年度投资计划为目标,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实现年度任务,建设精品工程。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根据项目绩效总目标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将项目目标安排分解到具体工程,各部门抓好落实。房建项目的绩效阶段性目标如下: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计划2021年10月基本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计划2021年完成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给业主;其他已完工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合同结算工作。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处,统筹2021年财政性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小组根据现场评价覆盖的资金量不低于本年度安排的40%和项目个数不低于本年度安排的30%的要求对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后,由绩效自评小组按项目类型撰写我中心公共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通过全面分析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公共项目资金,做出2021年绩效自评,为下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自评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原则,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四是坚持绩效相关原则,对项目实施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40分、个性指标60分。共性指标由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其中: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个性指标由绩效自评小组根据各类项目的绩效情况,在确定评价指标的基础上,依照各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合理反映各个指标的影响和作用,并逐级分解。具体指标设计详见附件:房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3、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目标设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质量、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中心成立由财务处牵头,办公室、工程技术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参与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评对象的特点,拟定详细的自评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部门上报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所需项目资料,工作小组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项目部门报送的项目资料,进一步落实细化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3小组对随机抽取的项目开展调研和核查工作,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信息,了解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预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项目评价。
3、分析评价
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审核项目资金情况资料,在对现场进行调研和核查的基础上,对本次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全面定量、定性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自评结论,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中心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房建项目专项资金12,958.6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958.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到预算安排指标12,958.64万元,实际支出总额12,535.47万元,2021年评价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6.73%。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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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安排指标 |
实际支付资金 |
财政收回资金 |
预算执行率 |
1 |
静园配套小型综合运动场馆 |
95.00 |
95.00 |
0.00 |
100.00% |
2 |
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
6,878.92 |
6,466.15 |
412.77 |
94.00% |
3 |
静园办案点项目 |
10.58 |
10.58 |
0.00 |
100.00% |
4 |
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工读学校) |
123.16 |
123.16 |
0.00 |
100.00% |
5 |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项目 |
2,183.10 |
2,183.10 |
0.00 |
100.00% |
6 |
玉江矿坑生态修复和市民兵人防专业训练队项目 |
152.88 |
152.88 |
0.00 |
100.00% |
7 |
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厦)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3,515.00 |
3,504.60 |
10.40 |
99.70% |
合计 |
12,958.64 |
12,535.47 |
423.17 |
96.73%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与市财政局共同进行“双控”资金管理
由我中心管理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执行财政“双控”资金管理流程,我中心内部审核后报财政审核支付。
(2)我中心项目资金内部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20〕5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双控”管理,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4号)、《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59号)、《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60号)等,对财务审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建设资金、前期费用核算管理中支付审批流程、财务各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款项支付先由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提交请款申请,我中心项目部长(项目组长、工程处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财务处进行初审和复审,再依次提交分管项目副主任(总工程师)、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最后由中心主任审批。单次付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资金不够需进行综合分配时,需要提交党组会决议后再走付款流程。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中心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做到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支付审批流程合规、账账相符,档案资料完整,项目资金支付流程较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确保长沙市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中心明确了主管项目建设的副主任为项目总责人,同时由总工室、前期工作处、工程技术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安全督导处、财务处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并实行项目建设副主任负责制和项目组负责制,抽调各部门人员成立项目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组对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等全过程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我中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62号)等,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及评价考核进行了规范。
(2)造价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100号)等,对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结算、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3)合同管理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97号),对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合同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了《直接委托项目选择和确定承包人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64号),对不通过公司招标而采取直接委托项目选择和确定承包人条件、范围、方法、报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变更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变更管理规定》(长工建发〔2019〕23号)、《工程变更补充规定》(长工建发〔2020〕52号)等,对工程变更的原则、等级、程序及审批权限、实施时序、审批时限、支付程序、施工方及监理方责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5)现场管理方面。制定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工建发〔2020〕63号)等,对项目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8号)、《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工建发〔2020〕56号)等,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各级职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考核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相关资料发现,我中心基本能按相关规定,严格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把关,提高我中心项目建设品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为规范我中心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地控制好投资,确保我中心造价管理科学、规范和制度化,制定并下发了《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100号),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结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实行以不突破设计概算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并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实施。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资金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合法合规开支。工程资金执行计划申报制,要求资金计划到项目到合同,强化计划执行有效率。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各项采购管理制度,采购行为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控制项目成本,避免损失浪费。如:星沙强戒所整体迁建项目工程勘察费合同金额49.74万元,结算金额41.58万元,成本节约率16.41%。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房建项目7个, 其中纳入市发改委重大投资计划项目1个,计划完成投资4,229.00万元,截至12月底已完成投资4,299.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01.66%。
主要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该项目为续建项目,2021年项目建设已完工,并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完成投资额4,299.00万元。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该项目为续建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施工内容且进入竣工待验阶段,经过4个多月的整改,于2021年4月完成1-14#栋、门卫室一/二、垃圾站一/二的主体竣工验收。
(2)项目的完成质量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职责职权,有效防止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推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治安事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改善市属戏剧团生产演出条件,推动长沙文艺事业繁荣兴盛发展。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节约建设投资成本,统筹改善市属文艺院团生产演出条件,对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推动长沙市文艺事业繁荣兴盛有着深远意义。项目建成后,将对长沙本土戏剧艺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有重大意义,同时这也是对本土老建筑的传承、保护与有机更新,将留存建筑的历史记忆。
(2)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戒毒履职能力。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设计收治规模为2000人,其面积和收治规模均为老所一倍以上,并配备新型智能化管理系统,建成后将大幅提升长沙市收治戒毒人员的承载能力,为加强我市基层戒毒设施建设,满足日益严峻的戒毒形势需要。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中心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房建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定了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和工程款支付进度进行了有效控制,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项目预定绩效目标基本达到,但也存在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问题,按照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完成情况四方面进行评价,项目综合评分94.1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财政部门要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实施“EPC”模式,创新探索项目管理
完善工程招标机制,继续推行EPC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模式。我中心修订的EPC项目招标方案模板得到市发改委高度认可,在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
2、加强安全培训和检查
组织参建单位参加安全督导处和安全监督站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示范工地观摩,并督促参建单位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开展安全培训。认真执行日常巡查、周检查、月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施工用电、特种设备、车辆等各项检查,都能够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事项都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及落实,整改率:100%。
3、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各个项目都严格按照蓝天保卫战8个100%要求执行,围挡按照长沙市最新标准执行,围挡广告在长沙市文明网上下载经过安全督导处审批后张贴,施工便道采取硬化措施,施工车辆清洗后才能出场,裸土48小时不施工就绿网覆盖,污水不外流,噪音不扰民,天气干燥采取水车、雾炮机洒水降尘等等,经过大家的一起努力,所有项目没有被相关部门批评,也没有被市民投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管理有待提升
个别项目未申报绩效目标。根据各业务处室提交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静园配套小型综合运动场馆项目、静园办案点项目、玉江矿坑生态修复和市民兵人防专业训练队项目未申报绩效目标,原因系静园配套小型综合运动场馆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静园办案点项目于2015年11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玉江矿坑生态修复和市民兵人防专业训练队项目于2019年1月22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移交;因此上述三个项目未在年初申报绩效目标。
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长沙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改造部分)、长沙市工读学校(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未设置项目效益目标,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不能通过清晰、可衡的指标值来体现项目的阶段性完成情况。
(2)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依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审核情况的反馈》文件,我中心2020年公共专项绩效自评审核等级为“低”,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3)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出偏差率较大
经抽查,我中心部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出偏差率较大,资金申请额度准确性有待提高。如:根据长工建函〔2021〕7号、长工建函〔2021〕91号、 长工建函〔2021〕189号等资金申请文件,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原广电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向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请求资金6,032.00万元,指标实际下达3,515.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504.60万元,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出偏差率为41.90%;根据长工建函〔2021〕5号、长工建函〔2021〕85号、长工建函〔2021〕176号等资金申请文件,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向长沙市司法局请求资金6,230.00万元,指标实际下达2,183.1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183.10万元,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出偏差率64.96%。
2、建议
(1)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设置
根据政策文件和项目计划,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根据历年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安排,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完成数量等进行细化量化,合理制定项目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指标的量化目标,以便于监督考核。
(2)提高绩效自评意识
绩效自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我中心的战略目标,提升组织效能,促进组织和员工共同成长,我中心将在后续绩效自评工作中认真学习绩效自评文件,提高绩效自评意识,严格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自评。如明确并分解单位的战略目标,落实并完善绩效实施行动计划;制定与分解部门的绩效目标,监控绩效目标的进度及其完成状况;积极反馈各部门在绩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和辅导,帮助其纠正目标偏差,不断改进绩效;收集、统计和整理绩效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进行面谈沟通。
(3)科学合理报送资金计划
需落实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部门各处室、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制度和要求,根据我中心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资金需求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做细做实资金需求申请,尽可能把支出需求算准,尽可能资金需求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的差距,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率。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
?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度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等文件精神,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于2022年2月22日至3月15日,对我中心主管的2021年度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纳入绩效自评的工程项目共39个(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7个),涉及资金量93,197.88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67,162.51万元)。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项目资金的权重,抽查现场评价项目14个(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6个),占项目总数的35.90%;涉及评价资金64,712.11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52,836.08万元),占评价资金总额的69.44%。
现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在改革创新中推进项目建设,打造合法合规、管理有序、高效廉洁的“品牌工程”,全年共使用财政性预算资金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7个,分别为杨家湾撇洪渠水系改造项目、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专用入场匝道项目、洞井路道路工程项目、芙蓉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红旗渠水系改造项目、红旗路道路工程、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时代阳光大道(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万家丽排水提标改造项目、先锋路道路工程项目、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信息化1115平台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雅塘冲路道路工程项目、战备路道路工程、市治大院人防工程项目。
本次绩效自评按资金比重和项目类型选取芙蓉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时代阳光大道(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先锋路道路工程项目、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某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6个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自评工作。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芙蓉大道快捷化改造项目
(1)立项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株潭一体化“三干一轨四连线”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长府阅〔2019〕34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芙蓉大道(长沙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19〕13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长沙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住建市政初设批〔2019〕5 号)。
(2)主要内容: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北起湘府路,南至长潭交界处,全长16.5km,其中:城区段长12.2km,城郊段长4.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散、涉铁保护、临时工程及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等。
(3)实施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总额为202,576.4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工程费用为140,348.85万元,其他费用为17,295.72万元,预备费为15,764.47万元,管线迁改费用为29,167.36万元。
涉铁段为长沙市人民政府与广铁集团签订协议,委托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代建,对整个涉铁段主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全过程管理,并由其进行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市公建中心仅与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代建合同。非涉铁段由市公建中心负责主体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涉铁段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监理单位为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非涉铁段施工单位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标段)、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标段)。
2、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
(1)立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时代阳光大道东延路(花卉路-红旗路)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长发改〔2015〕482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时代阳光大道东延路(红旗路-川河路)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长发改投资〔2016〕220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时代阳光大道东延路(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投资〔2016〕633 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时代阳光大道东延路(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住建市政初设批〔2016〕2 号)。
(2)主要内容: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南片区,西起花卉路,东至川河路,全长2.6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50km/h。路面结构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按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地道工程、排水工程、管道迁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相应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
(3)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92,991.14万元,其中:工程费50,236.20万元,其他费4,539.99万元,征地及迁改迁移费30,505.00万元,预备费5,477.6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232.33万元。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花卉路-侯照路,规划全长1.740km;二标段为侯照路-川河路,规划全长0.894km。一标段中标施工单位为湖南乔口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施工单位为湖南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二个标段监理单位均为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先锋路道路工程
(1)立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长发改审〔2016〕38 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17〕341 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住建市政初设批〔2018〕9 号)。
(2)主要内容:项目西起大托路,东至韶山路,跨天心、雨花两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全长约2.9km,设计车速为5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边坡支护及挡墙等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电力工程、涉铁工程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
(3)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74,533.30万元,其中工程费33,704.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34.74万元,征地拆迁29,248.19万元,管线迁改费4,101.58万元,预备费3,743.96万元。
由于该项目涉铁施工,长沙市人民政府与广铁集团签订协议,全路段委托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代建,对整个主体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市公建中心仅与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代建合同。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
(1)立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立项的批复》(长发改审〔2019〕98 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19〕156 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住建市政初设批〔2019〕10 号)。
(2)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0.08m?/s低区排渍泵站;1.60m?/s 污水提升泵站;有效容积6000m?溢流污染调蓄池一座;两层全地下式停车场,建筑总面积约3055㎡,总停车位80个;现状低区合流管与异址搬迁后泵站间的低排连接管;区域截污系统的管道及其截污井等附属设施;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3)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17,146.58万元,其中工程费13,210.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70.67万元,预备费1,528.10万元,征地拆迁费96.00万元,管线迁改费241.50万元。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5、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
(1)立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长发改审〔2016〕790号)、《关于长沙市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模拟批复》(2020年5月22日)。
(2)主要内容:位于新河三角洲,新建从三馆一厅向北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
(3)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18,926.78万元。其中工程费14,33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13.58万元,预备费1,674.69万元,征地拆迁费505.21万元(最终以征地拆迁主管部门审定为准)。
该项目目前仅确定湖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初步设计服务单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由于市政府对该项目最终投资规模及功能定位存在不同意见,目前项目处于暂停状态。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我中心2021年的工作部署,机关各处室、各项目建设管理部、各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组责任上肩,以概算控制项目总投资,以年度投资计划为目标,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实现年度任务,建设精品工程。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根据项目绩效总目标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各处室将项目目标安排分解到具体工程,抓好落实。主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绩效阶段性目标如下:
其中在建项目如芙蓉大道(长沙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时代阳光大道(花卉路-川河路)等,本年度阶段性目标分别为:(1)芙蓉大道(长沙段)快速化改造工程:进行项目扫尾工作,绿化和道路恢复工作等;(2)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完成前期工作。在市政府决定启动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考虑到汛期无法施工,计划2021年10月启动建设;(3)时代阳光大道(花卉路-川河路):时代阳光大道一标完成道路、排水、下穿隧道工程、绿化、亮化、交通设施、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时代阳光大道二标完成绿化、亮化、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4)先锋路(大托路-韶山南路):完成所有绿化、照明、交通等附属工程;(5)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进行项目扫尾工作,包括部分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室内水电和消防安装、绿化和道路恢复工作等。
其他已完工项目如万家丽路220V电力隧道、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一期)、战备路等,本年度阶段性目标为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并移交;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如万家丽排水提标、洞井路,本年度阶段性目标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合同结算。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处,统筹2021年财政性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小组根据现场评价覆盖的资金量不低于本年度安排的40%和项目个数不低于本年度安排的30%的要求对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后,由绩效自评小组按项目类型撰写我中心公共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通过全面分析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公共项目资金,做出2021年绩效自评,为下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自评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原则,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四是坚持绩效相关原则,对项目实施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40分、个性指标60分。共性指标由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其中: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个性指标由绩效自评小组根据各类项目的绩效情况,在确定评价指标的基础上,依照各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合理反映各个指标的影响和作用,并逐级分解。具体指标设计详见附件: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3、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目标设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质量、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中心成立由财务处牵头,办公室、工程技术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参与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评对象的特点,拟定详细的自评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部门上报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所需项目资料,工作小组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项目部门报送的项目资料,进一步落实细化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3小组对随机抽取的项目开展调研和核查工作,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信息,了解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预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项目评价。
3、分析评价
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审核项目资金情况资料,在对现场进行调研和核查的基础上,对本次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全面定量、定性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自评结论,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82,642.2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2,642.27万元(其中债券资金16,268.7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67,162.51万元(其中使用债券资金4,262.40万元),资金使用率81.27%,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安排资金 |
实际支付资金 |
财政收回资金 |
预算执行率 |
1 |
杨家湾撇洪渠水系改造项目 |
490.00 |
490.00 |
0.00 |
100.00% |
2 |
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专用入场匝道项目 |
1,300.00 |
1,094.32 |
205.68 |
84.18% |
3 |
洞井路道路工程项目 |
479.45 |
479.45 |
0.00 |
100.00% |
4 |
芙蓉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 |
29,000.00 |
16,955.60 |
12,044.40 |
58.47% |
5 |
红旗渠水系改造项目 |
2,467.06 |
1,616.47 |
850.59 |
66.87% |
6 |
红旗路道路工程 |
100.00 |
100.00 |
0.00 |
100.00% |
7 |
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 |
200.00 |
16.31 |
183.69 |
8.16% |
8 |
时代阳光大道(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 |
8,000.00 |
7,105.81 |
894.19 |
88.82% |
9 |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 |
2,400.00 |
2,132.33 |
267.67 |
88.85% |
10 |
万家丽排水提标改造项目 |
3,600.00 |
3,600.00 |
0.00 |
100.00% |
11 |
先锋路道路工程项目 |
7,500.00 |
7,464.22 |
35.78 |
99.52% |
12 |
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 |
1,800.00 |
1,800.00 |
0.00 |
100.00% |
13 |
信息化1115平台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
6.00 |
6.00 |
0.00 |
100.00% |
14 |
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 |
4,568.76 |
4,287.90 |
280.86 |
93.85% |
15 |
雅塘冲路道路工程项目 |
3,600.00 |
2,907.86 |
692.14 |
80.77% |
16 |
战备路道路工程项目 |
100.00 |
100.00 |
0.00 |
100.00% |
17 |
某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
17,031.00 |
17,006.24 |
24.76 |
99.85% |
合计 |
82,642.27 |
67,162.51 |
15,479.76 |
81.27%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与市财政局共同进行“双控”资金管理
由我中心管理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执行财政“双控”资金管理流程,我中心内部审核后报财政审核支付。
(2)我中心项目资金内部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20〕5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双控”管理,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4号)、《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59号)、《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60号)等,对财务审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建设资金、前期费用核算管理中支付审批流程、财务各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款项支付先由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提交请款申请,我中心项目部长(项目组长、工程处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财务处进行初审和复审,再依次提交分管项目副主任(总工程师)、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最后由中心主任审批。单次付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资金不够需进行综合分配时,需要提交党组会决议后再走付款流程。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中心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做到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支付审批流程合规、账账相符,档案资料完整,项目资金支付流程较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确保长沙市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中心明确了主管项目建设的副主任为项目总责人,同时由总工室、前期工作处、工程技术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安全督导处、财务处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并实行项目建设副主任负责制和项目组负责制,抽调各部门人员成立项目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组对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等全过程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我中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62号)等,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及评价考核进行了规范。
(2)造价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100号)等,对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结算、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3)合同管理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97号),对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合同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了《直接委托项目选择和确定承包人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64号),对不通过公司招标而采取直接委托项目选择和确定承包人条件、范围、方法、报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变更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变更管理规定》(长工建发〔2019〕23号)、《工程变更补充规定》(长工建发〔2020〕52号)等,对工程变更的原则、等级、程序及审批权限、实施时序、审批时限、支付程序、施工方及监理方的责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5)现场管理方面。制定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工建发〔2020〕63号)等,对项目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8号)、《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工建发〔2020〕56号)等,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各级职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考核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相关资料发现,我中心基本能按相关规定,严格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把关,提高我中心项目建设品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为规范我中心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地控制投资,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行以不突破设计概算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制定并下发了《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100号),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结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实行以不突破设计概算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并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实施。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资金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合法合规开支。工程资金执行计划申报制,要求资金计划到项目到合同,强化计划执行有效率。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控制项目成本,取得了一定成果。例如:在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中,原先锋路道路两侧有两排生长茂盛的香樟、梧桐等高大乔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这些树木进行了原地保留,总数达159棵既贯彻了绿色环保理念,同时也节约工程成本造价。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7个,其中纳入市发改委重大投资计划的项目有8个,计划完成投资5.73亿元。截止12月底完成6.0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05.86%。
主要在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该工程为续建项目,2021年,主要完成了5座过街人行天桥,新建人行道完成35000㎡,辅道路面改造140000㎡,完成了各类灯具安装、标志牌及监控信号设备安装,和主线桥梁声屏障的安装。继2020年完成非涉铁段施工任务后,涉铁段已于2021年6月份完成了全部的建设任务。该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管控良好,各项工作均进展顺利,非涉铁段于2021年10月被评为长沙市市政优良工程。
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其中2021年1月拉通了红旗路以西道路,确保了红星全球农批中心正常物流运输通道。年底基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具备通车条件。
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列入2021年全市十大“瓶颈路断头路”计划,其中大托路至披塘路9月份建成通车。剩余路段12月中旬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该项目自2020年1月开始进场施工,抢在汛期前于4月份完成顶管工程,7月完成园林、室内装修及泵站设备安装工程等主体建设工作。目前,绿化公园已经建成开放,停车场已经建好,正在调试设备。
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模拟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由于市政府对该项目最终投资规模及功能定位存在不同意见,目前项目处于暂停状态。
其他已完工项目如万家丽路220V电力隧道、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一期)、战备路等,万家丽路220V电力隧道于2021年7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一期)于2021年4月8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战备路于2021年6月7日取得竣工联合验收结论及竣工验收合格证。
2021年前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如万家丽排水提标项目,完成了排水管道提标扩容工程比对检测合同的结算。
(2)项目的完成质量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职责职权,有效防止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推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治安事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有效推动了长株潭一体化。芙蓉大道快捷化改造项目作为长株潭一体化“三干一轨”项目之一,于2020年10月23日实现主体通车,将一条连接长株潭三市的交通大动脉建成,长沙至湘潭通行时间缩短至22分钟,对构建长株潭一体化大交通格局、消解“融城交通掣肘”、助力城市蓬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真正实现长株潭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先锋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成后,长沙汽车南站与长株潭城际铁路先锋站之间将新增一条双向10车道的城市主干道,将成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通道之一。
(2)优化了城市区域交通。雅塘冲路道路、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先锋路道路等道路工程实施有利于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优化了城市区域交通。如雅塘冲路道路较大缓解了整个雅塘片区以及香樟路和南二环的交通压力,促进了雨花区经济快速发展,且周边民众对该项目满意度较高;先锋路道路的实施加快了城南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了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至绕城高速(南三环)周边地区的交通环境;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开通,极大地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加强了跳马片区与绕城高速、黄兴片区及星沙的联系,同时为红星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顺利开业提供了交通保障。
(3)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项目提升了长沙市区高压输电网供电能力,改善长沙河东城区北部电网结构,缓解长沙电网供需矛盾;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完善沿湘江提防整治和各类管线提标改造;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新增一个地下两层停车库,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4)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先锋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成后,能解决周边地区城市内涝问题,道路沿线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也将得到显著提升;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在辅路路面改造过程中,为减少对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道路主道沿线安装了隔音屏,辅道靠近居民区采用了降噪沥青,不仅路面平整,还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缓解小西门溢流污染问题,达到削减溢流污染物的效果,同时可降低区域内涝风险。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中心指定了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和工程款支付进度进行了有效控制,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任务,达到项目预定绩效目标,但也存在个别项目未申报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个别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按照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完成情况四方面进行评价,项目综合评分91.66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财政部门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实施“EPC”模式,创新探索项目管理
完善工程招标机制,继续推行EPC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模式。我中心修订的EPC项目招标方案模板得到市发改委高度认可,在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
2、强化责任落实,坚守文明安全底线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化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科学、精准、从严抓好所有在建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监督检查。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
3、推行新技术、新材料,提升项目建设品质
充分发挥“引领创新”的技术优势在垃圾场匝道桥项目和芙蓉南路快改中率先应用聂建国院士的钢混组合结构新技术;传承工匠精神,聚焦“四精五有”精美长沙建设,采用“微改造”,构建从东二环线快速进入垃圾场专用匝道,解决垃圾车等红灯滞留时间长臭气扰民的问题,为强力推进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品质升级改造再立新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管理有待提升
个别项目未申报绩效目标。根据各业务处室提交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杨家湾撇洪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与万家丽排水提标项目未申报绩效目标,原因系杨家湾撇洪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际于2021年3月才开工,万家丽排水提标项目已于2017年完工,因此上述两个项目未在年初申报绩效目标。
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量化。如以《长沙市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作为项目年度建设目标,该计划明确了各项目年度投资额及形象进度,但各业务处室未根据该文件制定具体的绩效指标,不能通过清晰、可衡的指标值来体现项目的阶段性完成情况。
(2)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由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率仅81.27%。其中芙蓉大道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由于债券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资金沉淀较多;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由于该项目2021年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政府对于该项目最终投资规模及功能定位存在不同意见,目前项目处于暂停状态,因此资金沉淀较多。
(3)个别项目进展滞后
个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根据发改委《长沙市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要求,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2021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时代阳光大道二标:绿化、亮化、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竣工月份为“2021年6月”。但经查看该项目2021年12月的监理日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时代阳光大道二标主体工程仅完成90%,其他附属工程如绿化、路灯工程进度缓慢,尚未完成。
(4)个别项目过程监管未到位
经现场查看,个别项目过程监管有待完善。如2021年1月30日,时代阳光大道二标施工单位(湖南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收到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单(编号89)——关于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3日进行回复,监理签字并确认“已整改”。但2021年7月9日,监理单位下发通知单(编号99),施工单位一直未对编号89号监理通知单中的部分问题进行处理。上述事实中存在施工单位未及时按通知单中的问题整改,监理单位也未严格按照通知书分项一一落实整改情况。
2021年12月2日市治大院人防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收到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单(编号20211202-01),施工单位于2021年12月6日进行回复,监理复查意见为“经复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继续整改”,但经询问,施工单位后续未根据复查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无相关的整改资料。
2、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
各业务处室应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指标,如在指标量化方面,要根据历史数据,综合考虑社会形势、经济发展水平、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等多个因素,合理制定项目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指标的量化指标。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各业务处室年初制定预算时,应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充分估计具体情况,准确制定年度预算,避免大幅度结余资金。
(3)加强项目进度管理
各业务处室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申报年初绩效目标,并加强对项目进度、项目质量的监管,对拖延工期、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加强对项目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按制定的批复计划和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工程项目。
(4)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各业务处室应关注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项目责任制,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下达的整改通知单流于形式而无实际效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后续跟踪管理、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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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度已完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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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等文件精神,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于2022年2月22日至3月15日,对我中心主管的2021年度已完工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纳入绩效自评的工程项目共39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5个),涉及资金量93,197.88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13,499.90万元)。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项目资金的权重,抽查现场评价项目14个(其中已完工项目6个),占项目总数的35.90%;涉及评价资金64,712.11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6,188.27万元),占评价资金总额的69.44%。
现将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度使用财政性预算资金的已完工项目共计15个,分别为:三馆一厅、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沙湾路钢便桥桥梁工程、橘子洲大桥提质改造工程、红旗路(湘府东路-战备路)道路工程、战备路(红旗路-阳明山殡仪馆)道路工程、红旗路(人民路-滨河路)道路工程、红旗路涉及红星农副产品全球购中心项目部分土石方工程、杨家山立交节点改造工程、圭白路二期、韶州西路、湘府西路照明修复、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时代阳光大道(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容、沙湾路钢便桥拆除应急抢险工程。根据资金预算及使用等相关资料,按资金比重和项目类型选取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沙湾路钢便桥桥梁工程、红旗路(湘府东路-战备路)道路工程、沙湾路钢便桥拆除应急抢险工程、杨家山立交节点改造工程、圭白路二期6个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自评工作。
主要项目情况如下: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于2016年竣工;沙湾路钢便桥桥梁工程于2014年竣工;红旗路(湘府东路-战备路)道路工程于2019年竣工;沙湾路钢便桥拆除应急抢险工程于2014年竣工;杨家山立交节点改造工程于2016年竣工;圭白路二期分为南北两段,南段于2015年竣工,北段于2018年竣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项目结算审核,推进已完工项目财务决算办理。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已完工项目均在2021年以前竣工,2021年度阶段性目标为:根据项目合同结算情况,完成5个项目决算。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处,统筹2021年财政性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小组根据现场评价覆盖的资?金量不低于本年度安排的40%和项目个数不低于本年度安排的30%的要求对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后,由绩效自评小组按项目类型撰写我中心公共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通过全面分析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公共项目资金,做出2021年绩效自评,为下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自评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原则,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四是坚持绩效相关原则,对项目实施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40分、个性指标60分。共性指标由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其中: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个性指标由绩效自评小组根据各类项目的绩效情况,在确定评价指标的基础上,依照各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合理反映各个指标的影响和作用,并逐级分解。具体指标设计详见附件:已完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3、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目标设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质量、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中心成立由财务处牵头,办公室、工程技术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参与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评对象的特点,拟定详细的自评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部门上报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所需项目资料,工作小组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项目部门报送的项目资料,进一步落实细化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3小组对随机抽取的项目开展调研和核查工作,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信息,了解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预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项目评价。
3、分析评价
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审核项目资金情况资料,在对现场进行调研和核查的基础上,对本次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全面定量、定性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自评结论,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已完工项目专项资金13,5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50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13,499.90万元,资金使用比率10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安排资金 |
实际支付资金 |
财政收回资金 |
预算执行率 |
1 |
两馆一厅 |
13,500.00 |
6,060.65 |
0.10 |
100.00% |
2 |
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
4,212.89 | |||
3 |
沙湾路钢便桥桥梁工程 |
7.77 | |||
4 |
橘子洲大桥提质改造工程 |
502.70 | |||
5 |
红旗路(湘府东路-战备路)道路工程 |
644.82 | |||
6 |
战备路(红旗路-阳明山殡仪馆)道路工程 |
198.25 | |||
7 |
红旗路(人民路-滨河路)道路工程 |
8.03 | |||
8 |
红旗路涉及红星农副产品全球购中心项目部分土石方工程 |
13.09 | |||
9 |
杨家山立交节点改造工程 |
36.00 | |||
10 |
圭白路二期 |
1,089.85 | |||
11 |
韶州西路、湘府西路照明修复 |
1.10 | |||
12 |
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
477.58 | |||
13 |
时代阳光大道(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 |
25.61 | |||
14 |
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容 |
24.56 | |||
15 |
沙湾路钢便桥拆除应急抢险工程 |
197.00 | |||
合计 |
13,500.00 |
13,499.90 |
0.10 |
100.00%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与市财政局共同进行“双控”资金管理
由我中心管理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执行财政“双控”资金管理流程,我中心内部审核后报财政审核支付。
(2)我中心项目资金内部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20〕5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双控”管理,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4号)、《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59号)、《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60号)等,对财务审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建设资金、前期费用核算管理中支付审批流程、财务各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款项支付先由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提交请款申请,市公建中心项目部长(项目组长、工程处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财务处进行初审和复审,再依次提交分管项目副主任(总工程师)、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最后由中心主任审批。单次付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资金不够需进行综合分配时,需要提交党组会决议后再走付款流程。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中心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做到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支付审批流程合规、账账相符,档案资料完整,项目资金支付流程较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确保长沙市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中心明确了主管项目建设的副主任为项目总责人,同时由总工室、前期工作处、工程技术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安全督导处、财务处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并实行项目建设副主任负责制和项目组负责制,抽调各部门人员成立项目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组对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等全过程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我中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62号)等,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及评价考核进行了规范。
(2)造价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100号)等,对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结算、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3)合同管理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97号),对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合同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了《直接委托项目选择和确定承包人管理办法(试行)》(长工建发〔2020〕64号),对不通过公司招标而采取直接委托项目选择和确定承包人条件、范围、方法、报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变更管理方面。制定了《工程变更管理规定》(长工建发〔2019〕23号)、《工程变更补充规定》(长工建发〔2020〕52号)等,对工程变更的原则、等级、程序及审批权限、实施时序、审批时限、支付程序、施工方及监理方的责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5)现场管理方面。制定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工建发〔2020〕63号)等,对项目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8号)、《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工建发〔2020〕56号)等,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各级职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考核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经现场核查及查看相关资料发现,我中心基本能按相关规定,严格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把关,提高我中心项目建设品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我中心严格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0〕5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工建发〔2020〕60号)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同时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比例严格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大额资金及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等相关专项文件及合同约定,根据资金支付流程执行。2021年已完工项目工程余款均在取得合同结算报告后进行支付,未发生超支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方面,我中心积极推进已完工项目的合同结算工作,15个已完工项目中有26个合同结算报告移交至财务处。如:三馆一厅项目所有结算送审进窗,完成结算金额10.20亿元,剩余图书馆、音乐厅两个外墙结算正抓紧对接,整体验收工作专题报市政府研究,纳入处遗问题一揽子解决;橘子洲大桥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完成结算工作;沙湾路钢便桥拆除工程主体施工单位完成了结算工作。
另一方面,中心领导多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高质高效推进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加强对已完工项目梳理,对清理出的制约财务决算办理问题交送主办部门处理,在2021年度完成了7个项目财务决算,具体项目为:杨家山立交节点改造、东北二环线提质改造、市工读学校、红旗路涉及红星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项目部分土石方工程、韶州西路及湘府西路道路照明修复工程、京珠西辅道、沙湾路钢便桥桥梁工程。
(2)项目完成质量
我中心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职责职权,有效防止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成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三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即领导小组、工程管理业务处室和项目建设管理部(组)三级管理体系。2021年已完工项目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12345市民热线未见相关项目质量问题投诉。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完善路网结构,带动经济、助推就业。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成后,与星沙联络线和湘府路对接形成新的城市快速环道,构建成长沙城市东部区域南北交通大动脉,同时将沿线相对独立的、发展迅速的片区和物流产业快速串联,推动了实施城市“东提西拓”的战略;圭白路二期工程是一条自北向南连接雨花区“四圈二园”中的红星商圈及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连接时代阳光大道和环保大道、方便比亚迪进出的重要通道,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该片路网骨架起重要作用。
(2)自然与人文相辅相成。长沙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项目建筑屹立于湘江和浏阳河的汇合处,通过利用“顽石”形体对“沙洲”形态的模拟,使建筑形态与周围环境和谐共生,滨江文化园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省会地标、长沙客厅、文化圣殿、百姓乐园”,成为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标识的文化名片。
我中心积极组织及推动了2021年度已完工项目结算及决算工作,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实施程序,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中心的工作目标,但仍存在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付偏差较大、未建立概算执行台账、绩效目标不够完整等问题。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成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的总体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评分为94分。
建议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财政部门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质高效推进项目财务竣工决算
我中心在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已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中心领导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各相关处室工作职责和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我中心对已竣工项目进行清理,制定财务竣工决算工作推进计划和措施,对本单位已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进行自查摸底,分步分批推进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打通“最后一公里”。
2、严格资金审批,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资金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合法合规开支。工程资金执行计划申报制,要求资金计划到项目到合同,同时,资金支付严格审查每次支付所需资料。对重要财务事项、大额资金等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报请党组审议,及时对“三重一大”事项造册归档,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可查。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廉政制度建设
对照中心检查通报,组织处室及项目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自我剖析,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对于巡查、专项审计和中心变更检查提出的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组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查找本岗位在履行职权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特点,以排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规范业务流程为重点,全面排查潜在的廉政风险,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多头多环节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有效地把廉政风险防控与项目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结合中心部署的“三个一”全员学习教育活动,分门别类组织专题廉政警示案例、新技术、一本好书等学习,弘扬正能量,夯实基本功,打好预防针,警示身边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付偏差较大。经抽查,我中心部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与实际支出偏差率较大,资金申请额度准确性有待提高。如:根据长工建函〔2021〕11号、长工建函〔2021〕93号等资金申请文件,我中心2021年度向市财政局共计申请支付已完工项目、红旗路(湘府东路-战备路)道路工程、万家丽快改项目等资金38,433.54万元,指标实际下达13,500.00万元,实际支付项目资金13,499.90万元,资金申请与实际支付偏差率为64.87%,偏差较大。
(2)绩效目标不够完整,自评工作有待提升。红旗路涉及红星农副产品全球购中心项目部分土石方工程、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容等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圭白路二期、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不能通过清晰、可衡的指标值来体现项目的阶段性完成情况。
2、建议
(1)工程项目资金申报时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60号)的要求,根据合同支付条款的约定,结合资金申请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同时,加强各项目组、工程处室与财务处的沟通,衔接好工程合同结算报告的取得时间与资金申请的时间节点。
(2)根据政策文件和项目计划,对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做到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考核。
绩效自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我中心的战略目标,提升组织效能,促进组织和员工共同成长。一是应明确并分解单位的战略目标,落实并完善绩效实施行动计划;二是制定与分解部门的绩效目标,监控绩效目标的进度及其完成状况;三是积极反馈各部门在绩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和辅导,帮助其纠正目标偏差,不断改进绩效;四是收集、统计和整理绩效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进行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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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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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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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等文件要求,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压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于2021年2月22日至3月15日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三、部门概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68名,年末实际事业编在职人员65名(编制人员控制率95.59%),另政府雇员6名,聘用人员141名。
2、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内设14个处室:总工室、办公室、工程技术处、前期工作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一处、工程管理二处、工程管理三处、安全督导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3、主要职能
(1)负责除轨道交通、湘江枢纽、公路、水利、湖南湘江新区项目和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建工程项目、市政府批准的片区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2)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大中型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和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4)负责市本级党政群团、科教文卫体、政法系统等单位房屋建设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5)负责市政府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6)参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度的考核工作。
(7)承担市公建中心建设实施范围内项目的节能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实施工作。
(8)负责对各区、县(市)市政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1年,我中心将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以建设“精美长沙”为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25个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额19.7亿。围绕雅塘冲路(韶山路-洞井路)道路工程、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杨家湾撇洪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精准发力。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度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为3,67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0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3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1,518.73万元,包括项目管理费支出1,472.07万元,安全生产奖等奖励性资金10.00万元,项目协调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等公用性质专项28.40万元,信息化运维费8.26万元。
基本支出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保障我中心在编人员和年薪制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工资待遇及办公费、公车运行费、维修(护)费等机构运转产生的费用。
项目支出使用范围包括:1、项目管理费。管理费主要为保障我中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和项目建设管理部的正常运转,保障项目的现场管理。2、安全生产奖等奖金。该指标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安全生产奖、绩效奖等支出。3、项目协调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等公用性质经费。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推进项目建设的公用性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长财预〔2021〕70号),我中心获批复的2021年部门预算3,35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84.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74.53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1,784.51万元,年终决算数2,158.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3.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公用经费224.1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我中心机关基本运行而发生的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费。
2021年,我中心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以及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防止和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
(二)“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首先,在预算方面,我中心规定“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不得突破上年预算批复数,如需突破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其次,2021年我中心继续加强措施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市财政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铺张浪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6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26.85%,节约17.65万元,较上年下降14.17%,有效降低了“三公”经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较去年上升比例 |
1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10.00 |
0.00 |
0.00% |
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55 |
12.63 |
6.48 |
-14.17% |
3 |
公务接待费 |
0.00 |
1.5 |
0.00 |
0.00% |
合计 |
7.55 |
24.13 |
6.48 ? |
-14.17% |
(三)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中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574.53万元,年终决算数1,518.73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518.7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项目管理费。2021年共下达项目管理费1,536.27万元,支出1,472.07万元,用于专项保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项目建设管理部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
(2)项目协调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等公用性质经费。其中项目协调和质量安全等综合经费30万元,支出28.4万元;信息化1115平台维护费8.26万元,支出8.2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费用不足和1115平台运维费。
(3)安全生产等奖金。该资金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经费和2020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励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收到“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经费”5.00万元,支出5.00万元;收到“2020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励经费”5.00万元,支出5.00万元,上述指标主要内容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安全生产奖等奖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严格按照长沙市各项政策文件,《财务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44号)和《项目管理费实施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47号)等规定,对财务公开、财务监督、预决算工作、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各项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五、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中心主要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统建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工程和公益性社会事业等项目;参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市)市政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中心实行项目扁平化管理,落实项目副主任责任制,并推行三大人员委派制,即技术、造价、财务人员派专人专职进行项目管理。同时还印发了《工程项目资金“双控”实施办法》(试行)(长工建建发〔2021〕15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长工建发〔2020〕48号)等项目资金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及现场管理文件制度。对项目前期准备、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
针对各项目由中心工程技术处、前期工作处、招标管理处、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处、质量安全处等业务部门组成项目管理机构,机关各项目固定经办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工作,保障项目前期工作与项目后期现场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减少后期缺项、漏项、变更以及超概等问题。推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时候全过程监管,实现监督管理的常态化。
六、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固定资产943.87万元,无形资产43.67万元。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7.41万元;处置报废固定资产3.03万元。
严格执行《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长沙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资产配置管理规定》及我中心建立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长工建发〔2020〕42号)等的相关要求,将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实行办公室管实物、财务处管账务的相分离模式,确保资产的购置、管理、处置、清查等环节流程合理、操作规范。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建立了资产台账,及时更新资产情况;资产的购置、处置均按照审批权限履行了审批手续。
1、资产配置及购置方面。按照市财政资产配置相关规定执行,每年组织各处室、项目部申报资产配置计划,整理汇总后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至市财政审批。收到市财政批复计划后,根据批复计划分解批复至各处室和项目部,全年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控制在市财政批复的采购计划内,并实行政府采购。
2、资产管理方面。实物由办公室统筹管理,各项目部综管办具体负责各项目部固定资产,对外调拨办理市财政规定的调拨手续执行。
3、资产处置方面。资产处置均按照市财政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待市财政批复后,根据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中心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分析
1、预算控制分析
2021年度财政批复年初预算3,359.0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17.7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部门全年整体支出3,676.75万元。
2、厉行节约情况
2021年,我中心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通过制度建设、指标控制、严格审批等多管齐下,严控费用、节能降耗、规范支出,有效降低了经费支出,节约了财政资金,将资金用到了刀刃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严格资金审批,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资金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合法合规开支。工程资金执行计划申报制,要求资金计划到项目到合同,强化计划执行有效率。对重要财务事项、大额资金等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报请党组审议,及时对“三重一大”事项造册归档,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可查。
(二)效率性分析
1、2021年我中心共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5个,计划完成投资额19.70亿元,截至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约20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1%。
2、正风肃纪,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详细制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岗位廉政风险点》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在项目建设推进的同时部署廉政工作,强化廉政要求融入项目建设全过程。紧盯传统节日、关键节点全年开展作风建设检查6次。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监督检查。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检查共120次。及时有效地落实整改,确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现了单位组建以来持续十一年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良好态势。
(三)有效性分析
根据我中心制定的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取得以下工作成效:
1、改善交通,助推“精美长沙”建设。如: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已于2021年6月份完成了全部的建设任务,将一条连接长株潭三市的交通大动脉建成,对构建长株潭一体化大交通格局、消解“融城交通掣肘”、助力城市蓬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开通后,有效推动了雨花跳马片区的整体开发进度,保障了粟塘小区的交通出行;先锋路项目已完成建设,具备通车条件,较好地改善了城市内涝灾害和汽车南站与绕城高速之间道路交通及周边环境。
2、加快推进一批民生项目,提高长沙生活品质。例如: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改造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将进一步促进湖南本土戏剧艺术的传承、保护和发展,为长沙文化事业的繁荣兴盛创造良好的环境;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完成了7栋单体封顶;小西门泵站末端调蓄设施及停车场共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工作;杨家湾撇洪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12月底完成了排水工程工作内容,两厢城市环境体质改造子项景观节点基本完成,项目的建成解决了撇洪渠过水能力严重不足、积水内涝现象、流域水污染等问题。
(四)可持续性分析
推动项目建设的事后监管,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今年共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对中心各处室、项目建设管理部、项目组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形成通报下发,限期整改落实。
根据当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我中心2021年组织了公开招聘工作,录用了4名编制人员,3名高级雇员、11名普通雇员,以保证项目后续的正常开展。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有待完善,不够细化、量化
项目支出(项目管理费)绩效指标设置细化、量化不足,未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目标不完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性效益方面均未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监控及自评工作有待完善
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评审情况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评价等级为“良”;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审核情况的反馈》,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评价等级为“中”,绩效目标监控及自评工作有待完善。
3、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有偏差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有偏差。2021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2,997.93万元,实际发生的政府采购金额为737.4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仅24.60%,与年初预算偏差较大。原因是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长财预〔2020〕186号)文件中《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说明》要求“已经执行了采购程序的预算项目本年度还需安排预算的,请在备注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因此年初申报的采购预算中含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金额,而实际采购执行金额仅包括本年实际支付金额,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
十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我中心将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计,协调各部门共同商讨,统筹规划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在考虑预期产出的基础上,进一层提炼预期实现的效果,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合理性及约束力。开展前期论证工作,在分析往年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针对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应设置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值。
2、提高绩效自评意识,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管理
绩效自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我中心的战略目标,提升组织效能,促进组织和员工共同成长,我中心将在后续绩效自评工作中认真学习绩效自评文件,提高绩效自评意识,严格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自评。如明确并分解我中心的战略目标,落实并完善绩效实施行动计划;制定与分解部门的绩效目标,监控绩效目标的进度及其完成状况;积极反馈各部门在绩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和辅导,帮助其纠正目标偏差,不断改进绩效;收集、统计和整理绩效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进行面谈沟通。
3、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预算执行率
一方面,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合理申请政府采购,在年初申报时按当年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申请政府采购预算,坚持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原则,降低政府采购执行率偏差;另一方面,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高度重视采购进度。
十三、绩效自评结果及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纳入处室(办)年度目标考核,将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预决算公开栏予以公开。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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