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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28 15:35:16来源: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度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并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推广和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合作指导处、科技发展处、安全储运处、监督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直属基层社管理处、机关党总支。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2104.57万元,总支出2110.1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长9.04%,支出增长9.43%,增长主要原因是:(1)本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 (2)年中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3)新网工程、大化肥淡季储备补贴审计费用、2018-2019年维稳项目经费;(4)物业管理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为2104.5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37万元,占比85.7%;项目支出301.79万元,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4.57万元、支出总计2110.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4.4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维稳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2110.1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4.4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维稳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130万元,占6.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3.6万元,占93.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9.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6%。其中: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

年初预算为136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经费进行了调整;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部分年末奖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8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给我社系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军转人员的补助、奖金等没有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3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6万元;农林水支出-农林-其他农业支出1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30万元为公共预算,其他各项无年初部门预算,年中支付时计入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2%,主要包括机关在职及临聘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其它福利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3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8%,主要包括机关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和其它机关运营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7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31.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人员费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5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供销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单位考察交流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减少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17.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4万元,占82.39%。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个、来宾134人次,主要是区县(市)社供销社综合改革汇报、其它市州供销社综合改革经验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加油及维修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社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社对部门整体支出和公共专项资金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170.16万元,其中部门整体支出2110.16万元,公共专项资金106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经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评审,自评结果均为“中”。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聘请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现正对我社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公共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61万元,减少6.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机关厉行节约开支等。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1万元,用于: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人数35人,内容为对2018年我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召开2018年度系统工作会议,人数25人,内容为对我社2018年系统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基层组织项目部署会议,人数10人,内容为对2019年度基层组织项目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市蜂业协会发起座谈会,人数30人,内容为对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市蜂业协会第一次召开发起座谈。开支培训费0.07万元,用于参加省社离线报表培训。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6%。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离休老干部用车和到区县(市)和其他市州执行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19年决算公开表

二、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内容附后)

三、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公共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内容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