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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09 11:10:31来源: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及其它资料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四)负责供销社烟花鞭炮销售的申请、审核和协调工作。

(五)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六)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七)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指导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设置的机构为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合作指导处、科技发展处、安全储运处、监督审计处(监事会办公室)、人事处、直属基层社管理处、机关总支。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59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0.4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7.01万元,减少16.65%。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人员费用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590.43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0.4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7.01万元,减少16.65%。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人员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90.43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0.43万元,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510.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0.3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3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和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18.13万元,同比减少2.68万元,减少2.22%,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而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4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64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无政府购买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日,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五)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59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11万元,项目支出80.3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0.43万元。2022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预算支出80.32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个项目)44.2万元,物业管理经费(1个项目)36.12万元。均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长沙市财政局对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市本级公共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组从预算执行、项目申报、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 83.25分,评价等次为“良”。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公共项目绩效自评审核等级均为“良”。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及其它资料(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