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政府 > 专题专栏 > 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2 10:39:50来源: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十、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及风景名胜区的政策法规,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与实施办法草案;承担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执法职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督促执行和实施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订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并实施管理;组织制定并指导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负责全市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估定级和规划编制及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承担城区名胜古迹保护的相关责任;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核准。

(四)负责全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和所有其他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区、县(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及其园林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市属公园开设商业、服务、游乐项目的审核。

(六)制定园林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组织科研课题研究,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园林科技情报信息管理;负责园林数字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养护的定额标准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运用和监督实施。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市树木伐移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绿化补偿费、赔偿费、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查和核准发证以及二级资质的初审;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和工程验收。

(八)负责园林系统专业教育、岗位培训及园林专业技术等级、职称的考核评定工作。

(九)编制园林系统年度经济计划,负责直属单位财务预预算、审计、统计以及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负责引导和培育园林绿化产业市场,促进园林绿化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编委原核定,我局内设处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8号)及《关于研究晓园公园等7个公园委托下放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文件精神,我局原所属长沙市晓园公园管理处、长沙市南郊公园管理处、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长沙市望月公园管理处、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长沙市桂花公园管理处等7个公园的管理权划入所辖区。截止2018年7月底,所属事业单位由原来11个调整为4个。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绿化管理处、公园管理处、风景管理处、规划科技处、财务处 、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市园林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本级

2、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3、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4、长沙市生态动物园

5、长沙市园林科研所(园林设计院)

三、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7,526.28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6646.28万元,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68.52 万元,下降39.10%;缴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10,880.00 万元,较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减少1,946.55 万元下降15.18%。减少的原因一是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研究晓园公园等7个公园委托下放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文件精神,我局原所属长沙市晓园公园管理处、长沙市南郊公园管理处、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长沙市望月公园管理处、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长沙市桂花公园管理处等7个公园的纳入预算内的其他收入未纳入我局部门预算;二是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资金减少5%带来的经费拨款收入减少;三是长沙园林科研所创收能力下降。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7,526.28 万元都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较2018年减少6,215.07 万元下降26.18%,减少的原因是一体制改革七个下属单位下放到区里,这七个单位不纳入我局部门预算;二是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资金减少5%带来的经费拨款支出减少;三是长沙园林科研所创收能力下降。

(二)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城乡社区(类)支出17526.2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3.90万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6万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74万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万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81.64万元。

(三)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92.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8.4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90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17.87%。

(五)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7,546.28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较2018年减少6395.07 万元下降26.71%,主要原因一是体制改革七个下属单位下放到区里,下放单位不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二是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资金减少5%带来专项经费支出减少;三是长沙园林科研所创收能力下降。

(七)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7,546.2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646.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10,880.00万元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0万元。

(八)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17,5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2.32 万元,占55.35%;项目支出7833.96万元,占44.65%。

(九)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17,526.2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3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8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4333.2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59.88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6,973.36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支出517,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一)51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8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 离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十)关于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17,526.2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095.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55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8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517.00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102.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1%。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1.8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基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其他用车12辆;共有单价50万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1套;共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75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2.32万元,项目支出7833.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出17526.28万元。

2019年长沙市园林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7833.96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665.42 万元,运行维护经费5,503.54 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33.96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实务行政运行: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实务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2019年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