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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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8 16:02:09来源:长沙市接待办公室

目 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 长沙市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  名词解释

七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附件)

八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我市领导机关主要对外接待活动的具体接待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长沙警备区、市纪委(不含“几大家”机关系统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地副厅级以上领导来长公务活动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做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主要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市)的接待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长沙市接待办公室系正县级单位,施行参照公务员管理,预算实行全额拨款。我单位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3人。现实有23人,正县级1人,副处级5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5人,科员2人,工勤人员3人。实有车辆9辆,公务用车8台,货币化保障用车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为本单位1个,无其他下属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长沙市接待办公室机关(无二级机构)。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无经营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办机关的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我办职能范围内支出的工作经费支出。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收入为495.07万元,全部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2017年年初预算批复收入为473.96万元,本年度由于人员新增、“专项接待工作经费”增加等,预算数增加了4.45%。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支出为495.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批复收入为473.96万元,本年度由于人员新增、“专项接待工作经费”增加等,预算数增加了4.45%。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25.07万元,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工资福利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是指单位完成职能内工作而发生的工作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无二级机构)机关行政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26万元,比2017年68.45万元减少了9.19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办人员比上年度减少了3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3.8万元,车辆运行费3万元;没有车辆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为0。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4万元,车辆运行费11.7万元(公务接待用车9辆);没有车辆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为0。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8.9万元,对于“三公”经费进一步严格标准,减少不必要的铺张浪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市接待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接待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长沙市接待办公室整体支出495.0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70万元,其中:专项接待工作经费项目7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接待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