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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2-25 15:32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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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及其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公路、水路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市道路、水路、铁路、航空、邮政等多种运输的衔接和协调;承担全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1)将原市农业委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12)加强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3)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运输站(场),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14)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标准,负责承接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试点工作。负责货运站(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货运站(场)和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货运站(场)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15)负责采(运)砂船舶、规划内集中停靠点、砂石码头及港口岸线的管理,依据职责权限对通航水域内采(运)砂船舶实施监管,依法查处采(运)砂船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停泊水域,强化对停航船舶的监管;科学制定砂石码头和砂石集散中心布局规划,规范砂石集散中心设置。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统计处、综合规划处、公交处(轨道交通管理处)、公路处、港航处、综合交通处(长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长沙市交通运输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出租交通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综治维稳处、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道路运输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宣传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2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6.74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72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25.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6.74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725.6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3725.69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24.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01.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1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大楼运行费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大楼日常维护等方面;交通系统培训专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系统干部培训等方面;交通统计、工会、宣传、市志专项经费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审计、绩效评价、统计服务、宣传、微信公众号运营等方面;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及安全维稳专项支出303.2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舆情监测、维稳事项、公交行业监管、安全监管、行政审批事项、法律咨询、“三公”经费、留守处保障等方面;交通项目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71.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档案整理、中心组学习、党建、文明创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29.2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26万元,下降3.6%,主要是公用经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一是根据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批次和人数减少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减少6万元;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日常维护费预算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暨春运工作会议等3场次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总结2020年交通运输工作成绩,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费用内容为举办的各项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含会议场地租赁费、会务用餐费、资料费等);培训费预算142万元,拟开展交通系统专题培训、执法队伍素质提升等4场次培训,人数290人,内容为新基建背景下交通建设与发展专题培训、交通系统审批业务培训、交通系统党性教育培训、执法专题培训等,费用内容为举办培训产生的费用(含培训场地租赁费、餐费、授课费等);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2.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1.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11.4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2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19万元,项目支出110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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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