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市级(含内五区以及长沙高新区)交通运输方面涉及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渔船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担长沙市所辖范围内高速公路路政和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职责;承担市级查处通航水域内采(运)砂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职责;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管理科)、治超指导科、投诉处理科、执法保障科、行政处罚科、安全应急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芙蓉执法大队、天心执法大队、岳麓执法大队、开福执法大队、雨花执法大队、高新执法大队、公交执法大队、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出租执法大队、危货运输执法大队、水上执法大队、湘江枢纽执法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工程质量执法大队),另设机关党组织、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1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16.3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53.92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初挂牌成立。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由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和原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整体转隶,以及原市地方海事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家单位划转部分职责和人员整合而来。2020年度预算是改革前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的部门预算,2021年度预算是改革后新组建的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的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716.3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9716.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753.92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初挂牌成立。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由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和原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整体转隶,以及原市地方海事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家单位划转部分职责和人员整合而来。2020年度预算是改革前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的部门预算,2021年度预算是改革后新组建的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的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716.3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9716.3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025.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90.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公楼运行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等;交通执法经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的加油和维修费用、执法设备购置经费等;联合执法经费40.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培训及安全费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人员的培训费用;水上执法保障费164万元,主要用于船艇燃油费及维修养护费用等;宣传费及违法车船登报费4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宣传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由于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2.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5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55.90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我单位的职责和人员都大幅增加,车辆数也较之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有所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包含局务会、务虚会、退休老干部座谈会等,人数400人,内容为举办的各项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含会议场地租赁费、会务用餐费、资料费等);培训费预算42万元,拟开展1次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人数299人,内容为单位举办培训产生的费用(含培训场地租赁费、餐费、授课费等);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7.6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8.6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5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7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5.84万元,项目支出690.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