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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10:29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市级(含内五区以及长沙市高新区,下同)交通运输方面涉及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渔船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担长沙市所辖范围内高速公路路政和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职责;承担市级查处通航水域内采(运)砂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职责;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管理科)、治超指导科、投诉处理科、执法保障科、行政处罚科、安全应急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芙蓉执法大队、天心执法大队、岳麓执法大队、开福执法大队、雨花执法大队、高新执法大队、公交执法大队、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出租执法大队、危货运输执法大队、水上执法大队、湘江枢纽执法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工程质量执法大队),另设机关党组织、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454.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40.80万元,增长114.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挂牌成立,由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整体转隶,以及原市地方海事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家单位划转部分职责与人员构成。我单位人员2020年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大部分是在转隶前的单位列支,未体现在我单位当年的部门决算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5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4.2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8.60万元,占86.55%;项目支出1,675.69万元,占13.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454.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40.80万元,增长53.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挂牌成立,由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整体转隶,以及原市地方海事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家单位划转部分职责与人员构成。我单位人员2020年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大部分是在转隶前的单位列支,未体现在我单位当年的部门决算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4.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40.80万元,增长114.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挂牌成立,由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整体转隶,以及原市地方海事局、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家单位划转部分职责与人员构成。我单位人员2020年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大部分是在转隶前的单位列支,未体现在我单位当年的部门决算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占0.01%;交通运输支出12453.29万元,占99.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16.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8%。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橘子洲烟花燃放水上秩序维护的专项经费。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0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息化项目合同款项。

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及抚恤金。

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16.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4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3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7万元,完成预算的94.3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0.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52.17万元,支出决算为5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27.53万元,增长1.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两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4.02万元,支出决算为7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28.79万元,减少0.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占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预算的8.47%,占0.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因公出国出境,未发生相关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9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有关部门来长调研、交流等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来宾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2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17万元,我单位更新车辆2台,都是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4.02万元。主要用于于单位机要文件传送、执行各类执法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3.30万元,年初会议费预算为10万元,用于召开局务会会议、党纪党规知识竞赛和交通法规知识竞赛,人数372人,内容为单位举办各项会议产生的费用(含会议场地租赁费、会务用餐费等);开支培训费45.12万元,年初培训费预算为42万元(由于2021年新增了人社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导致培训费有所增加),用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上培训、交通执法业务培训、青年大课堂培训,人数638人,内容为开展各项专题培训产生的费用(含教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4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5.9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压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其中包含了办公楼运行经费、交通执法经费、联合执法经费、培训及安全费、水上执法保障费、宣传及违法车船登报费6个部门预算项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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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