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6 11:06:18来源:市林业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森林及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与国土绿化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2)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林业、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全市林业绿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生态公益的发展与培育;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按权限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指导林木种子调剂、质量监测、良种繁育推广工作。
(4)拟订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5)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木材采伐证、运输证的核发。
(6)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管理工作;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森林资源流转审批工作;负责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7)负责全市湿地保护、沙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拟定市域内湿地保护的有关市级标准和规划草案,指导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行工作。
(8)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审核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驯养繁殖许可;核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许可证;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9)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协调、指导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组织协调、督促全市重特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0)研究提出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指导林业产业发展;负责权限内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批;负责权限内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的审查。
(11)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林业局机关属于行政单位,纳入局系统决算管理的单位共7家,分别是局机关、市森林公安局、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森林保护站、市林业调查设计队、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长沙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长沙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7年收入决算4570.87万元、支出决算4444.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1338.58万元,增幅41.41%、支出增加1212.67万元,增幅37.52%。收入、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社保缴费增幅较大);二是抗洪救灾工作经费增加;三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等专项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7年度收入决算457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4.87万元、占比96.37%,事业收入165.72万元、占比3.63%,其他收入0.28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7年度支出决算4444.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65.97万元、占比19.48%,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占比0.43%,农林水支出3559.71万元、占比80.09%,其他支出0.28万元。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4404.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增长1172.58万元,增幅36.28%。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局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72.58万元,增幅36.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局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4.87万元,具体是公共安全支出865.97万元、占比19.66%,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占比0.43%,农林水支出3519.90万元,占比79.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4.87万元,年初预算2478.27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分析:决算基本支出3032.58万元,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073.85万元增长958.73万元,增幅46.23%;决算项目支出1372.29万元,较年初预算项目支出404.42万元增长967.87万元,增幅239.32%。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比较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
代码 |
项目 |
年末决算数 |
年初预算数 |
增长额 |
|
合计 |
4404.87 |
2478.27 |
1926.6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750.49 |
575.22 |
175.27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15.48 |
129.5 |
-14.02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0 |
|
10 |
2111001 |
能源节约利用 |
9 |
|
9 |
2130199 |
其他农业支出 |
28.79 |
|
28.79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1126.96 |
831.09 |
295.87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2.59 |
174.76 |
7.83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1155.13 |
681.5 |
473.63 |
2130205 |
森林培育 |
40 |
|
40 |
2130206 |
林业技术推广 |
20.48 |
22.68 |
-2.2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15 |
|
15 |
2130208 |
森林资源监测 |
8.05 |
|
8.05 |
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65.84 |
|
65.84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3.21 |
14.08 |
-0.87 |
2130212 |
湿地保护 |
19.17 |
|
19.17 |
2130213 |
林业执法与监督 |
56.26 |
39.44 |
16.82 |
2130223 |
信息管理 |
27.51 |
|
27.51 |
2130234 |
林业防灾减灾 |
176.27 |
10 |
166.27 |
2130299 |
其他林业支出 |
584.64 |
|
584.64 |
年末决算支出大幅高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原因是预算与决算的口径不一致。年初部门预算只列入了市级财政对局系统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及经常性业务专项支出等。上级部门转移支付、市本级年内追加的经费及上年度结转经费未列入年初的预算中。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3032.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7.39万元,占比65.87%;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3万元,占比10.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7.26万元,占比23.32%。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决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7.37万元,年初预算数100.01万元,决算支出比年初预算支出减少2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内容 |
年末决算数 |
年初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总计 |
77.37 |
100.01 |
-22.64 |
-22.64 |
因公出国(境)费 |
|
|
|
|
公务用车购置 |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67.73 |
75.31 |
-7.58 |
-10.07 |
公务接待费 |
9.64 |
24.7 |
-15.06 |
-60.97 |
(2)“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7.37万元,2016年决算数120.03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42.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项目内容 |
2017年 |
2016年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总计 |
77.37 |
120.03 |
-42.66 |
-35.54 |
因公出国(境)费 |
|
4.91 |
-4.91 |
|
公务用车购置 |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67.73 |
104.37 |
-36.64 |
-35.11 |
公务接待费 |
9.64 |
10.75 |
-1.11 |
-10.33 |
我局“三公”经费总支出下降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活动中,严格按规定使用经费和按标准报账,各内设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7.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73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5台;公务接待费支出9.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174批次,人数1565人。
八、关于长沙市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系统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8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27.12万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系统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0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系统资产总额125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5.99万元、固定资产973.09万元。车辆共有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台、其他用车3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实施了部门预算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了2017年度林业公共项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实施程序,对主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和完工验收,较好的完成了2017年的目标任务。
(一)提升了绿色城市品质,打造了宜居环境
2017年,新铺排了城乡绿道等646个绿化项目,拟投入资金120 亿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绿化建设面积6813公顷,占年度计划96.06%;完成资金投入107.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 85.94 %;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4.82%;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1.5%,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8平方米。
(二)推动促进了绿色增收致富
通过项目的实施,抚育了新造的油茶10264亩,新造木本粮油1040亩,楠竹笋竹两用林建设7729亩、红壳笋用林建设375亩;林工产业生产值89亿元,同比增加12%,带动就业2231人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林下经济产业达96.49万亩,产值81.6亿余元。
(三)提质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编制了《长沙市绿色共享与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完成了《长沙市森林、湿地保护生态红线划定与建库》、《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规划修编(2016)》和2016年长沙市内五区林地变更调查。二是加强造林和森林经营。全市完成造林14.11万亩,其中荒山迹地更新造林5.84万亩、“五边”植树绿化5.53万亩;完成珍贵树种培育1.01万亩,启动省级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建设4个;新建绿色通道427.2公里、提质1420.9公里;完成森林抚育30.4万亩。三是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启动湘江新区象鼻窝森林公园申报省级森林公园。组织大围山、香山、黑麋峰、大山冲、影珠山等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四是建设美丽湿地。新增省级湿地公园1 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4517公顷,湿地保护增长率达11.4%,湿地保护总面积达29497公顷,湿地保护率达74.1%。
(四)推动了林业精准扶贫
全市共实施了28个林业精准扶贫项目,涉及长望浏宁27个扶贫村,总建设面积为4897.3亩,其中良种果木3289.8亩、笋竹类培育1607.5亩。一是强化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二是加强技术指导。联点领导和责任处室全程参与指导,林业科技专家和科技特派员跟踪技术指导,组织扶贫点负责人和大户开展栽培技术培训和项目筹备;三是加强项目检查验收。组织对2017年度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摸底统计,并实时督促项目实施。组织对实施了建设任务的扶贫村开展验收核查工作,确保精准扶贫项目实施到位。
(五)保护了自然生态资源
一是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启动了天然林管护补助试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面积35.5万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05.92万元,建立了226.4万亩的天然林数据库;二是推进长株潭绿心保护;三是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多管齐下做好源头防控、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森林防火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了防火队伍的实战实力;四是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38.65万余亩,严重成灾0.93万亩,成灾率1‰,低于省控指标。
长沙市林业局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