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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2-24 14:45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园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和实施本市有关林业、园林的政策法规;2、受长沙市林业局委托,承担城区(不含望城区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林业、园林行政执法工作;3、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绿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侵占园林绿化用地、损毁园林绿化及其设施、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等行为进行查处;4、对城区内非法移植、损坏、砍伐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5、对城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设计方案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6、负责长沙市生态绿心区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支队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长沙市林业局,内设机构3个,根据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编办发〔2016〕2号)加挂生态绿心执法大队的牌子,增加编制2名。支队现有编制24人,2020年底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名,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9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0.7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28万元,增长4.29%,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原因为政策性人员增资。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590.7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90.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28万元,增长4.29%,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原因为政策性人员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0.7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90.76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569.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1.1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21.1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和整治行动专项,具体内容为日常执法交通费、办公费,执法宣传资料印刷费,执法业务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69万元,下降22.7%。主要是在职人员预算经费标准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2万,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20年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2020年少1.8万元,具体原因为牢固树立厉行节约思想,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7万元,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依据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安排执法培训,属于省内二类培训(15人*440元/人=6600元);拟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57万元,项目支出21.19万元,具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具体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备注:上述表格中,因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无数据。

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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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