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森林保护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参与拟订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推广。
2、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风险评估、综合防治、重大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用药械的储备,负责制定林用药械的应用技术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承担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规案件的事务性工作。
3、参与编制全市森林防火规划,承担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和 森林防火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评估: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护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全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生存环境评价,承担古树名木日常保护管理、复壮、保护性移植等相关技术服务及风险评估工作。
6、负责全市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与评价,提供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湿地开发利用、湿地公园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性、公益性服务。
7、完成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性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编字(1983)第114号《关于市林业局所属二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的批复》,设立长沙市森林保护站,配事业编制6名。根据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编字〔2019〕62号)文件精神,现市森林保护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森林保护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0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1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28万元,上升3.66%。主要是通过公开招考,新录取了两名专技十级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新增了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06.1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06.1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28万元,上升3.66%。主要是通过公开招考,新录取了两名专技十级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增加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6.1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06.1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89.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6.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16.8万元,主要为野生动植物保护6.6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项目10.15万元,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13万元,比上年预减少5.14万元,下降19.57%。主要是预算编制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长沙市森林保护站“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2.0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源头控制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布置会;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业务相关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培训松材线虫病防治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上述会议、培训均属三类会议、省内二类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8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7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具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反映林业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具体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备注:上述表格中,因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无数据。
长沙市森林保护站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