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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水利局(本级)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6 11:00:00来源:长沙市水利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长沙市水利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市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望城区、宁乡市洞庭湖区范围内的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水库、移民工程、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水利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规划和建设处、运行管理与监督处、农村水利水电处、河湖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水库移民处、水土保持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河长制工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共14个。另有派驻纪检组1个,局属单位8个,包括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市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站、市水质检测中心、市河道湖泊事务中心、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沙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长沙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为水利局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16.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6.88万元,下降17.90%。主要原因是我局局本级使用的公共项目经费较上年度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51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21万元,占99.42%;政府性基金收入20.46万元,占0.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81万元,占68.16%;项目支出1119.86万元,占31.84%;无重点支出项目;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16.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6.88万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局本级使用的公共项目经费较上年度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5.81万元,下降17.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局本级使用的公共项目经费较上年度降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万元,占0.43%;农林水(类)支出3474.06万元,占99.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349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市财政拨付的奖励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划拨市纪委市监委驻我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办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统筹医疗费用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慰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60.97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等事项产生的基本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在项目经费使用上严格把控,厉行节约。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67.6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长沙市重要场所节水宣传费用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前期工作(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400.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水利行业各类规划编制费用。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262.4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2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费用、规划编制费用。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156.2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发展、水利政策等宣传费用。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奖励。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62.48%。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幅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年度内没有相关工作计划及安排。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万元,减少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30.83万元,减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我局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财政局审批购买车辆两部,所以本年度显著降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的8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幅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与上年相比减少7.97万元,减少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幅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2.18%,占9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完成预算的3.10%,占1.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2人次,主要是水利部宣传教育发生的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用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宣传教育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幅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7万元,具体情况为水利局本级上年度更新车辆2台,此次为尾款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78万元。主要用于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量。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等民生工作。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35.85万元,降低19.07%。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财政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会议费开支3.64万元,培训费7.74万元。

2021年本部门开支总会议费3.92万元,预算金额为6元,用于召开以下会议:

1.长沙市2021年度水利局局长工作会议,人数55人,内容为谋划2021年水利工作思路和重点项目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2020年市绩效考核述职测评会,人数92人,内容为市绩效对我局党组班子、班子成员、市管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和测评。

3.长沙市水资源配置规划审查会,人数50人,内容为市水资源配置规划审查。

4.党员理论读书班,人数169人,内容为中心组理论学习。

5.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规划编制进度及绩效评价进度。

6.长沙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会议,人数31人,内容为研究部署节约用水、取用水监管及水资源费征收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

7.全市河湖划界成果省级现场审核会议,人数32人,内容为省水利厅现场审核专家技术组在市水利局对全市河湖划界成果进行复核。

8.全市水利系统粮食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人数25人,内容为部署全市水利系统粮食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9.全市水利系统水利建设再动员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会议有关内容。

10.《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清理修改意见会议,人数18人,实际支出720元。内容为清理修改《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意见。

11.市人大重点督办建议307号办理协商专题会议,人数6人,内容为市人大重点督办建议第307号“关于对农村安装安全饮用水的建议”办理协商专题会议。

12.洞庭湖区排涝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会议,人数25人内容为洞庭湖区排涝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

13.长沙市水安全保障规划水供给、水防御专题征求意见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长沙市水安全保障规划水供给、水防御专题征求意见。

上述会议费中会议场地租赁费4500元,会议餐费34700元。

2021年本部门开支总培训费22.16万元,用于开展以下培训:

1.计划财务工作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计划财务相关工作。

2.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人数25人,内容为《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及水行政执法统计培训。

3.举办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等系统培训,人数42人,内容为取水电子证照系统、用水统计系统操作等有关知识。

4.2021年移民工作现场会暨移民干部业务培训,人数105人,内容为考察浏阳市古港镇梅田湖紫阳湾屋场、官渡镇兵和村油茶基地;学习浏阳市移民工作经验做法;了解新形势下移民工作要求,学习掌握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政策。

5.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政策解读及管理平台操作培训。

6.全市水利系统文字宣传培训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长沙水利文字信息工作培训。

7.2021年水利管理履职能力培训班,人数52人,内容为培训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监管、水库运行与管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汛抢险中新技术应用等有关知识。

上述培训费包含租场费、伙食费、授课费、交通费。

我局2021年内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本单位无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 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21年我局位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动资金使用和审计业务工作相结 合,各项绩效目标均得好较好实现,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长沙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目前未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我单位将在收到绩效评价正式报告后按要求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 款利息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审计事务:反映政府审计方面的支出。包括审计人员经??费、部门运转、审计业务开展、信息化建设等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