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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水文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20 17:00:43来源:长沙水文局

一、长沙水文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长沙水文局按湘编办[1991]98号文件于1992年设立,为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我局主要职责是担负长沙市辖区内一江四河(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发布重要水情预警预报,参与防洪调度、城市防内涝与抗旱分析预测;负责水文资料的收集、汇总、审定、裁决,组织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承担全市范围内水文水资源监测、调查、分析计算与评价,编制水资源公报;承担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水功能区的划分,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发布水质公报;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河流生态补偿监测站水量监测与计算,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参与编制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对水域排污总量的监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或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工程水文计算所需水文资料与成果的审定;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布局与规划、建设和调整工作。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成员单位之一。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经湘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2011年1月1日起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79人,全局职工104人,其中在职职工74人、退休职工30人。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水情科、监测科、水资源科(加挂长沙市水环境监测中心)、技术服务科等7个职能科室。下辖长沙县水文局、长沙城区水文局、浏阳市水文局、宁乡县水文局4个局,长沙、朗梨、螺岭桥、靖港、罗汉庄、石坝子、星沙等26个水文(位)站,113个委托雨量站,2个蒸发站、2个泥沙监测站、4个土壤墒情站,29个水质监测断面(32个水质监测点)、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5个地下水监测站,11个城市内涝预警监测站、193个山洪预警站点。所有下辖单位均为报账制单位,人员工资及运行经费等均由局计划财务科统一核算。

二、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644.2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5年决算收入总计550.12万元,与之相比2016年总收入增加了94.15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644.27万元,均为农林水支出,2015年决算支出总计550.12万元,与之相比2016年总支出增加了94.15万元。

(二)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644.27万元,分别为其他农业支出26.96万元,占总收入的4%;水利工程建设9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67万元,占总收入的1%;水文测报311.44万元,占总收入的48%;防汛20万元,占总收入的3%;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5万元,占总收入的6%;其他水利支出152.37万元,占总收入的24%。

(三)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644.27万元,分别为其他农业支出26.96万元,占总支出的4%;水利工程建设9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水文测报311.44万元,占总支出的48%;防汛20万元,占总支出的3%;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5万元,占总支出的6%;其他水利支出152.37万元,占总支出的24%。

基本支出94万元,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550.27万元,占总支出的85%。

(四)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4.27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0.12万元,与之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94.15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4.27万元,均为农林水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0.12万元,与之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94.15万元。

(五)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4.27万元,均为农林水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0.12万元,与之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94.1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4.27万元,分别为其他农业支出26.96万元,占总支出的4%;水利工程建设9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水文测报311.44万元,占总支出的48%;防汛20万元,占总支出的3%;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5万元,占总支出的6%;其他水利支出152.37万元,占总支出的24%。

基本支出94万元,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550.27万元,占总支出的8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4.27万元,基本支出94万元,项目支出550.27万元。

具体到项级科目分别为其他农业支出26.96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支出;水利工程建设92.84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支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67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支出;水文测报3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为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217.44万元,年初预算数153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4.44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防汛20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5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其他水利支出152.37万元,为2016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

(六)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计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1.37万元,占总支出的97%;其他资本性支出2.63万元,占总支出的3%。

办公费支出6.28万元,占总支出的6.68%;电费0.21万元,占总支出的0.22%;邮电费支出0.41万元,占总支出的0.44%;取暖费支出0.44万元,占总支出的0.47%;物业管理费支出17.37万元,占总支出的18.48%;差旅费支出6.74万元,占总支出的7.17%;维修(护)费支出4.38万元,占总支出的4.66%;培训费支出0.91万元,占总支出的0.97%;公务接待费3万元,占总支出的3.19%;劳务费支出10.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89%;福利费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2.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占总支出的14.8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9万元,占总支出的27.01%;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63万元,占总支出的2.8%。

(七)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计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 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计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 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了4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有: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作用,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总计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 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公车运行支出20万,车辆保有量4台。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批次38次,公务接待人次320人。

(八)关于长沙水文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均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万元,比2015年减少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申请调减公务接待指标用于其他办公运行开支,因指标下达时间较晚来不及开支,结转至2017年使用故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均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有关要求,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效。

5、其他情况说明。我局为省、市双重管理的事业单位,省级财政负担人员经费部分,市级财政负担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部分,故上报市财政的部门决算报表中没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中,我局将加快以前年度结转指标的使用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维修、保险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水文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