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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及“三公”经费

时间:2017-02-10 00:00:00来源:中共长沙市委老干部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长沙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职能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二)加强调查研究,针对老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指导、督查离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建设,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的学习教育。

(四)负责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协调老干部大学及老年教育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长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七)负责接待老干部的来访来信,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协调和处理。

(八)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工作。

(九)承担全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场地和设施的作用,发展老干部事业。

(十二)承办市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市委老干部局属行政性单位,内设办公室、生活待遇处、组织宣教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老干部教育处等6个处(室);下设三个二级机构:其中市老干部休养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家全额拨款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老干部大学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老干部局局机关本级,三个二级预算单位:市老干部休养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大学。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老干部局机关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休养所2个全额拨款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市老干部大学(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机关几三个二级机构全市离退休干部相关业务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9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3.95万元。预算收入较2016年增加459.40万元,增加17.44%,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为保障全市离休干部的服务增加部分工作经费、刚性需求的上升如老干所物业管理费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9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93.95万元。预算支出较2016年增加459.40万元,增加17.44%,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为保障全市离休干部的服务增加部分工作经费、刚性需求的上升如老干所物业管理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93.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7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5.25万元,主要包括保障我局系统机构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19.0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341.74万元、是指我局系统全市离退休干部相关业务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党建工作信息库建设、老干部网络宣传工作、组织和引导老干部、老专家参与精准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发挥“五老”优势、组织引导“五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事业单位离退休18万元,为住所老干部的服务医务室药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59.28万,为离退休干部活动开展及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报名参加学习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适时出台惠及老同志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聘请教师与管理人员参与教学管理;开展各类教学活动,积极探索老年教学规律;改善办学环境,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及三个二级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88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6.58万元,上升16.48%。因全市调整公用经费基数。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预计将采购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印刷服务等,共计32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中共长沙市委老干部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