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6 16:56:34来源:市委政法委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委政法委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设置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在市委政法委内加挂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综治办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
一、部门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和综合全市维稳工作情况,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调查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全市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措施。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1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研究室、综治一处、综治二处、综治三处、信息综合处、调度协调处、督查督办处、执法监督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处。
无二级预算单位。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机关行政编制为56名,工勤编制为2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编制为1名(实行单列),属于行政性质,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市级领导单列行政编为1名,共计60名,至2017年末,共有在职干部职工54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14人,合同制聘用人员10人。
第二部分、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215.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4万元),支出总计2214.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2万元(全部为项目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349万元,增加了18.73%,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2214.8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了354万元,增加了19%,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和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后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总计2214.8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收入2212.82万元,占99.87%,年初结转和结余2.84万元,占0.13%。本单位本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总计221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84万元,占74.72%,项目支出560万元,占25.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2214.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212.82万元,上年结余2.8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了349万元,增加了18.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和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后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2214.8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了354万元,增加了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和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后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支出数2214.8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54万元,增加了18.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和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后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数22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83万元,占74.78%,项目支出560万元,占25.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845.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82%。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122.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综合考核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综治维稳考核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司法救助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安长沙主题宣传栏目,支出相应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农村治安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宣传文化专项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直机关干部子女统筹医疗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数为172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部分项目资金直接由市财政转移支付,未计入我单位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97.36万元,占比87.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57.47万元,占比12.62%,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万元,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万元,年初预算数50万元,减少4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1万元,年初预算数53万元,减少41.99万元。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31万元,比2016年减少43.32万元,下降7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1万元,占60.13%;公务接待费支出7.3万元,占39.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跟2016年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委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9.02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加之我单位对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9批次,912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万元,下降35.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24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委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本部门的工作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83万元,比2016年增加620.59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的大幅度提高以及基本工资调标、新进人员和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发生的一次性支出、办公费用价格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委机关政府采购共支出5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0.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委机关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3台为货币化保障用车,系租赁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市委政法委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