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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2 10:09:38来源:市委政法委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十、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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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设置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在市委政法委内加挂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综治办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和综合全市维稳工作情况,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调查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全市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措施。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委内设1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监督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综治三处、信息综合处、调度协调处、督查督办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处、宣传处。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委政法委部门本级。

三、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56.5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56.56万元,较2018年增加171.42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晋级调标和人员调入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6.56万元,比2018年增加171.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6.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100%。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5.6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4.89万元,增长17%,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19年预算数为1680.93万元,比2018年减少43.17万元,下降2.5%,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压缩支出。

(三)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5.63元,其中:人员经费128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8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56.6%。

(五)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委政法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3156.56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较2018年增加17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比2018年收支总预算增加5.7%。

(七)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3156.5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八)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315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63万元,占46.75%;项目支出1680.93万元,占53.25%。

(九)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3156.5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76.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3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1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8.1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关于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3156.5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7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83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8.1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资本性支出1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5.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4.89万元,增长17%。主要是机关新调入人员。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日,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15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63万元,项目支出1680.9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6.56万元。

2019年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680.93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680.9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0.93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市委政法委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市政法委开展综治、维稳、涉法涉诉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政法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11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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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