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11:11:59来源: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九、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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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人居环境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
(4)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审核发放、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
(5)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6)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
(7)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危房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备案和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9)负责全市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指导、检查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资金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处、项目管理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处、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政策法规监督处)、机关党委8个处室,核定行政编制30个、工勤编制2个,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0人,其中局领导班子8人,正副调研员4人。?????????????????????????????
下设1个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4个、工勤编制2个,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6人,其中领导班子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本级。
(二)二级预算单位: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长沙市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19〕1号),将市住房保障服务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4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2019年增加591.6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40.5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3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万元。支出较2019年增加591.6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0.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182.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为7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26万元,“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85万元,“装备购置费”20万元,“大楼运行”455万元,“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升级”40万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经费”3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本级、市征收办等两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31万元,上升55.18%,主要是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三公”经费预算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是二级机构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有因公出国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19年减少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较2019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43.9%。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940.53万元,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0.53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726万元,其中:“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26万元,“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85万元,“装备购置费”20万元,“大楼运行”455万元,“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升级”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 辆(另外15台车辆,其中机构改革移交市住建局7辆,上交市公车办8辆,上述车辆划拨手续正在办理中),单位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2020年1月22日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