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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3 16:30:00来源: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0年度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征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市)、望城区征收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对达不成征收协议的被征收人拟定补偿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四)负责对征收项目补偿资金预算和补偿费用决算进行审核。

(五)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对征收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补偿方案进行初审、备案。

(六)负责对内五区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

(七)负责对内五区征收项目中达不成协议的进行调解。

(八)负责对内五区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负责对内五区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

(十)负责全市征收评估工作的管理。

(十一)负责内五区征收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建立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0年内设综合科、征收监管科、法规科、拆除工程管理科、信访督查科、财务科、城市更新事务科等7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属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二级机构,无汇总公开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1220.76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46.08万元,增加率为13.59%;2020年支出1220.97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48.04万元,增加率为13.80%。增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异动、公积金社保调整基数等原因导致人员类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7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24万元,占97.40%;项目支出31.74万元,占2.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0.76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46.08万元,增加率为13.59%,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0.97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48.04万元,增加率为13.80%。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工资异动引起的人员类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48.04万元,增加率为13.80%。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工资异动引起的人员类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万元,占0.29%;城乡社区支出1217.38万元,占99.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2%。其中:

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异动等原因产生“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差异。

2.住宅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年初预算为98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工资调增、公积金社保调整基数等原因追加了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预算。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用油采用预付制度,2020年度使用了往年预存油费导致的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9.1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叠加疫情的影响,故公务接待费用执行率较低;二是因为疫情的影响没有安排公务出国(境)活动;三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非必要公务出行不使用车辆,日常注重车辆维护,故油费、维修费发生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完成预算的71%,占9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75%,占7.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章制度控制支出,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系统服务费、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全年公务接待共2批次,14人次;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房屋征收工作方面的考察学习,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2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小。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我单位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单位的会议尽量控制人数、安排在我单位自己的会议室召开。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五、2120109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六、2120199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