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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9 10:45:00来源:市人居环境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征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市)、望城区征收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对达不成征收协议的被征收人拟定补偿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四)负责对征收项目补偿资金预算和补偿费用决算进行审核。

(五)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对征收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补偿方案进行初审、备案。

(六)负责对内五区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

(七)负责对内五区征收项目中达不成协议的进行调解。

(八)负责对内五区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负责对内五区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

(十)负责全市征收评估工作的管理。

(十一)负责内五区征收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建立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1年内设综合科、征收监管科、法规科、拆除工程管理科、信访督查科、财务科、城市更新事务科等7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属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二级机构,无汇总公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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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45.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0.52万元,增长34.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等原因导致的的征收工作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8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21万元,占78.52%;项目支出353.42万元,占21.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5.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0.52万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等原因导致的的征收工作经费增加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4.65万元,增长34.7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等原因导致的的征收工作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645.4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7%。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年初预算为 115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等。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等 。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等原因导致的的征收工作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84.6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叠加疫情的影响,故公务接待费用执行率较低。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的影响,没有安排公务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叠加疫情的影响,故公务接待费用执行率较低。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0.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减少不必要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83万元,增长0.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车辆行驶较多加上车龄较长,所以相关油费、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占9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5.80%,占3.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7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八项规定”,严格落实规则制度,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开支。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更新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15万元,降低10.27%。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市“勒紧腰带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俭,压缩了公用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0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去北京参加国铁集团会议,内容为就长赣铁路征地拆迁概算相关问题向国铁集团进行工作汇报;开支培训费0.04万元(该费用从城市房屋征收补偿专项经费支出),用于开展财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人数10人次,内容为财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积极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1年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8.02分。

组织对“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严格按市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积极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8.02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房屋征收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02?分。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专项经费预算数30.4万元,执行数为30.39万元,执行率为99.97%;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经费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44.84万元,执行率为99.6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精准快速抓项目推进。抓实房屋征收项目铺排启动,全年审批征收补偿方案23个,其中棚改项目15个,基础设施项目8个;二是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费用等,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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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五、2120109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六、2120199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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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

补偿管理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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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单位负责人为邓琳春,人员编制44人,2021年初实有在编人员37人,聘用人员6人,退休职工15人;2年中1名在职职工到龄退休,新调入3名在职职工,根据工作需求新聘用2名聘用人员;年底实有在编人员39人,其中班子成员4人,实有聘用职工8人,退休职工16人。 ??

2机构情况及设置

本单位属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二级机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1年内设综合科、征收监管科、法规科、拆除工程管理科、信访督查科、财务科、城市更新事务科等7个科室。

3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征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2)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市)、望城区征收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对达不成征收协议的被征收人拟定补偿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4)负责对征收项目补偿资金预算和补偿费用决算进行审核。

(5)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对征收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补偿方案进行初审、备案。

(6)负责对内五区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

(7)负责对内五区征收项目中达不成协议的进行调解。

(8)负责对内五区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负责对内五区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

(10)负责全市征收评估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内五区征收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

(12)负责建立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4.重点工作计划

2021年,我办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为价值追寻,以推动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抓好征收监管、拆除监管、城市更新三个重点工作;突出抓好政策研究、优化征收方式、推动信息建设三个要点工作;强化党的建设、征收队伍建设、资金监管、信访化解、法治保障五个基础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我单位本年度总支出为1645.6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部门支出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 :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三大类:第一类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275.54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专项经费支出;第二类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7.0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第三类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23.04万元,全部为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经费支出。 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第一类基本支出1292.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社保、聘用人员经费、退休人员个人及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办公公用经费支出;第二类项目支出353.42万元,其中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专项经费支出30.39万元,执行率为99.97%;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经费支出278.19万元,执行率为99.36%;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经费44.84万元,执行率为99.64%。 本年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25万元,资本性支出291.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主要用途:基本支出1292.2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保、聘用人员经费、退休人员及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办公公用经费支出。

2.使用范围基本支出129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1177.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4.94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4.90万元、咨询费5.4万元、手续费0.1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85万元、福利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4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充分争取各科室意见、依据下一年度工作铺排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初稿,经“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后,报主管局、财政局审批后形成最终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中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各项支出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绩效目标,优先保障履行基本职能职责所必需的经费,为各项工作运转顺畅保驾护航,严格控制其他弹性支出,建立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我单位2021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公务用车预算数为2.25万元、公务出国0元、公务接待0.5万元元。2021年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台,支出金额2.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车维修、保险、用油等支出;2021年公务出国决算数为0万元,没有发生;2021年我单位严格按制度进行公务接待、严格陪餐人数,全年公务接待1批次、7人,支出金额为0.08万元,连续三年“三公”经费保持低位。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我办制定了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车辆使用范围、用油、维修保养及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种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三公经费使用明细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定后,每季度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支出

1.本单位专项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经费拨款,2021年专项经费财政预算为355.39万元,分别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专项经费30.4万元;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经费279.99万元;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经费45万元,2021年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全部落实到位。

2.本单位专项资金实际支出353.42万元,执行率为99.45%。 支出明细如下: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专项经费支出30.39万元,执行率为99.97%;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经费支出278.19万元,执行率为99.36%;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经费44.84万元,执行率为99.64%。

3.我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强调对业务所需要的项目资金从实际出发,加强科学论证,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各科室使用项目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经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不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需改变预算资金使用的,按相关规定报告市财政局批准后调整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益。

(1)管理制度:我单位项目经费的管理上执行《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大额资金管理制度》、《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财务支出审批制度》、《长沙市征收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长沙市征收办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

(2)办法的制定情况: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6〕3号)等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办法。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项目招投标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自行采购。自行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采购。凡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长沙市智慧人居平台—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可为被征收对象提供公开透明的征拆及周边服务,达到规范征收、阳光征收、方便惠民的目的。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工程建设总投资金额为455.56万元,2021年安排预算280万元,实际下达279.99万元。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了《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选定相关服务机构,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领导审批签订合同。

2项目验收情况:日常办公用品的验收一般由3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采取简易验收方式的,由综合科、财务科、采购科室非采购人员组成;采取一般验收程序的,由采购人代表、验收专家等组成不少于5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验收小组需熟悉所采购业务基本情况,在对所验收采购事项认真清点、查验、核实。 信息系统建设等专项验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了验收方式,如征收信息系统二期软件开发服务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了初验和终验时间: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5%;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并通过初验,付款合同总额的35%;第三次付款时间为项目终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第四次付款时间为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该项目预计在2022年度完成初验和终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单位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所有项目资金均实行预算管理、集体决策、总额控制、实报实销,节约成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在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上严格执行《长沙市征收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组和验收组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议案。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组、验收组和监察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根据《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综合科统一归口管理,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日常管理,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系统填报维护。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较好,对资产购入、处置严格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无办公用房超标情况,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2.日常管理措施:一是组织质保期内设备的维护保养等;二是组织清查国有资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呈批国有资产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失、报废;四是管理国有资产价值形态,确保财务账与资产账相符;五是组织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促进共享共用。

3.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固定资产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固定资产配置计划申报,无配置计划的不予采购,资产购置按流程进行审批。对于新购资产,综合科和财务科凭发票和领用单及时登记资产财务账和实物明细。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收,各科室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均应报办综合科,由综合科和财务科会审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批准,按市财政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5.2021年,我单位按流程新增固定资产原值31.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76万元,家具用具24.37万元;报废一批资产原值2.40万元,处置收益190元,全部上缴市财政;本期无新增出租出借资产及对外投资;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2021年末总资产40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8.81万元占比67.20%,固定资产净值72.43万元占比18.11%,无形资产净值58.80万元占比14.7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分析

我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建设,完善财务制度,宣传、树立机关节约意识等一系列手段,所有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经费审核使用,推进城市房屋征收工作健康发展。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 1645.62万元,决算数为1645.62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达99.97%,执行率较好,有力保证了工作的开展;在保障本单位履行基本职能、职责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其他弹性支出,严控“四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连续几年保持低位。

(二)效率性分析

一是按要求申报预算执行计划,每月在系统中按时申报预算支出计划,避免了经费的无序支出,保障项目经费按工作进度、按工作要求及时支付到位;二是定时进行资产盘点,建立资产台账,每月填报资产月报,对不能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三是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出现规范性文件修改等、办公场所面临搬迁等重要性工作后,及时向主管单位人居局、财政局汇报,对预算进行合理调增,保障了全市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的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高质量房屋征收的精彩答卷。

(三)有效性分析

2021年度,我单位一是精准快速抓项目推进。抓实房屋征收项目铺排启动,全年审批征收补偿方案23个,其中棚改项目15个,基础设施项目8个;强化新启动项目调度,铬盐厂生活区补征地块棚改等项目顺利完成拆除腾地;抓牢房屋征收项目扫尾清零,积极组织召开调解对话会,解决了一批扫尾清零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坚持倒排工期、挂牌督战,推动长沙机床厂及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等扫尾项目完成腾地;抓好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参与《长沙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13项政策的制定,8个重点片区已全部完成城市体检,开工118.5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3.53亿元,雨花区湖橡小区及周边片区等完成城市更新立项和发改立项,雨花区湖橡小区及周边片区等实施方案已批复,开福区华夏路单元等已完成城市更新立项。二是规范高效抓行业监管。强化房屋征收监管,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对现行征收流程进行再梳理,加强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全年备案项目整体评估报告21个;督促指导各区加大项目结算力度,长郡天心中学建设项目等65个项目的结算;强化拆除安全监管,纳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年完成备案项目(标段)22个,检查工地109个,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近百余处,严抓扬尘污染防控,指导项目从严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标准;强化征收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户存储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征收资金的拨付,与4家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积极为财政创收。三是公平公正抓阳光征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开展全市涉征领域社会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组织修订《长沙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产房屋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规定》等3个规范性文件。四是从严从实抓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着力推进干部建设,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着力推进文化建设,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四)可持续性分析

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经费、征收补偿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经费保障了《长沙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产房屋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规定》《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等3个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推动了征收信息系统二期的开发,预计2022年上线运行。以上项目的建设为规范我市城市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依法征收、公开征收、透明征收、阳光征收提供了续航力。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不科学。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25万元,决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车维修、保险、用油等支出。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前几年受疫情等原因影响,出行较少,公务用车执行率较低,因此缩减了2021年度相关预算;二是2021年度车辆行驶较多加上车龄较长,所以相关油费、维修费用增加。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编制预算前瞻性加强,在参考以前年度的经费使用的同时,更要充分考虑第二年度各项工作实际情况、了解相关变量,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二是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更加科学,在目标设置时,不宜过高或过低,应与部门绩效目标相结合。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参考,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