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16:49:54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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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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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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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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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市政府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加强政务联络,与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北京市党政军机关联络,与在京湘籍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曾在湘工作过的人士联络,争取他们对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负责宣传推介长沙,展示长沙形象。负责加强经济合作,为长沙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负责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市领导在北京的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单位和区、县(市)、园区在北京进行公务活动提供方便。负责协助北京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协调处、接待联络处、经济协作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长沙市驻北京联络处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接待联络协调和维稳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20.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总支出为1420.15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较2019年增加32.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并按财政统一调减项目经费等调整。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2.34%。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42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1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为保证驻京办机构的正常运转,且更好地完成日常任务而需要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支出较去年增加32.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并按财政统一调减项目经费等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0.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34.35万元,是指为保障办事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8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92.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4.71万元,上升36.62%。原因为:新增临聘人员公用经费24万元和工会经费0.71万元,对应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9年保持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业务用房5套,共587.77平方米。我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市财政的统一部署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202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整体支出1420.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885.8万元,其中:信访维稳工作经费341.67万元;对外联络、协调、交流合作经费304.13万元;驻京维稳2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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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