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4 10:18:43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一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四)“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市政府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加强政务联络,与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北京市党政军机关联络,与在京湘籍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曾在湘工作过的人士联络,争取他们对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负责宣传推介长沙,展示长沙形象。负责加强经济合作,为长沙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负责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市领导在北京的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单位和区、县(市)、园区在北京进行公务活动提供方便。负责协助北京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协调处、接待联络处、经济协作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接待联络协调和维稳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95.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总支出为1395.27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较2020年减少24.8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并按财政统一调减项目经费等调整。比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减少1.75%。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395.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为保证驻京办机构的正常运转,且更好地完成日常任务而需要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支出较去年减少24.8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并按财政统一调减项目经费等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5.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53.76万元,是指为保障办事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41.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70.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8万元,下降23.65%。原因为:在职及临聘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减少20%、因退休减少1个人的行政运行经费,对应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金额一致,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经费不超上年度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会议费预算为40万元,计划用于召开市政府驻京办各项工作会议、业务处室各项专项会议、主题教育学习会、信访特护期维稳工作调度会议、项目招商推介会、机关党总支会议等会议,计划人数3000人,预算明细为各项会议场租费40万元。培训费预算为4万元,计划用于开展党史教育培训、在职干部赴外地等培训,计划人数300人,预算明细为开展党史教育培训2万元(含租场费、住宿费、伙食费、授课费、打印费)、赴外地培训费用2万元(含教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2021年度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我部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整体支出1395.2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841.51万元,其中: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97.38万元;对外联络、协调、交流合作经费304.13万元;驻京维稳2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